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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概况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6年10月12日  来源/作者 本地宝

一、罗湖区司法局简介

罗湖区司法局是主管罗湖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能是: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罗湖区司法行政规章,经批准后监督执行;二是负责罗湖区法制宣传与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并参与罗湖区法制建设的有关工作;三是负责罗湖区公证、律师的管理工作;四是指导、协调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等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五是负责罗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六是负责罗湖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七是指导罗湖区各街道办事处司法行政工作;八是承办罗湖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罗湖区司法局内设办公室、宣传教育科(加挂罗湖区普法办公室牌子)、基层管理科、公证律师管理科。下辖有罗湖区公证处、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罗湖区“148”协调指挥中心)2个事业单位。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下设有妇女维权站、拥军优属法律服务站、残疾人法律援助站。归口行业管理6个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分别为广深律师事务所、鹏安律师事务所、中深律师事务所、益人律师事务所、众诚律师事务所、同仁律师事务所。

[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参与依法治区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四)组织、指导、协调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五)指导、管理律师、公证工作;
(六)指导、管理、监督法律援助工作;
(七)管理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装备工作;
(八)负责本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和业务培训工作,管理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
(九)指导、管理街道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能] 本局设一室三科,即办公室、宣传教育科(区普法办)、基层管理科和公证律师管理科,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局,与宣传教育科合署办公。

  (—)办公室  (一)参与研究并负责起草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
(三)负责局重大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和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人事、业务培训、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工作,办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和调配工作;负责招录、调进人员的审核、考察工作;
(五)负责机关机要、文秘、信息、信访、统计、档案、保密、文印、办公自动化建设等工作;
(六)负责党建、廉政建设、队伍建设日常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具体工作;
(七)负责编制司法行政经费的年度计划、预决算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安全卫生、后勤服务以及公务接待工作。
(八)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九)承办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宣传教育科(区普法办) (一)负责区普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起草全区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指导、协调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对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四)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完成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基层管理   (一)负责全区街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指导、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区人民调解的指导、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四)负责全区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
(五)组织协调司法行政系统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指导、管理工作;
(七)完成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公证律师管理科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证、律师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指示,指导和管理全区公证、律师工作。
(二)负责承办公证、律师机构设置、年检和公证员、律师执照年审、证照申报、职称评审的初步审核工作;
(三)负责开展公证员、律师的业务交流、业务培训、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处理有关投诉事项;
(四)负责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机制;
(五)组织开展本区法律服务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和法律服务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企事业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
(七)完成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及电话] 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区委大楼12楼
办 公 室:12楼B 电话:25666016 25666796 传真:25666016
宣传教育科(普法办):1214室 电话:25666020 传真:25666021
基层管理科:1212室 电话:25666475 25666017(传真)
公证律师科:1211室 电话:25666772(传真) 25666024(传真)

[下属机构]
一、罗湖区法律援助处(“148”协调指挥中心)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指示,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二)依照有关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三)组织执业律师或公职律师办理法律援助事务;
(四)指导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
(五)负责接待法律援助咨询;
(六)负责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工作;
(七)完成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罗湖区沿河北路罗湖区委统建楼一栋二楼
电 话:25541449

二、罗湖区公证体制处 区公证处主要职能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区公证处的主要业务范围是办理下列公证处事项:
(一) 罗湖辖区内涉及当事人的有关人身关系的民事公证事项,如出国定居、探亲、旅游、公安、劳务输出等所需办理的公证事项;
(二)罗湖区内涉及不动产的房地产转让、抵押、赠与、分割、继承;
(三)当事人住所地(当事人住所地不在本市,但经常居住地在本市的)或者法律事实发生地在本市的公证事务:如经济合同、承包(租赁)经营合同、民事协议、企业产权、股权转让协议、招标投标、证据保全、提存等公证事项。

(1)总部 地址:深南中路金丰城A座24搂
电话:25834580 25834768 25834718(传真)
(2)锦绣办证点
地址:罗湖区文锦中路锦绣大厦9楼
电话:25542908 25541608
网址:http://www.lhgz.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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