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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千宗醉驾之"最"全扫描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2年5月3日  来源/作者 baidu

  判刑最重

  醉驾撞护栏被抛出车外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2月31日子夜,李某喝酒后驾车行驶在盐坝高速公路上,结果一头撞上了高速公路护栏,李某被抛出车外。今年2月8日,公安机关以涉嫌醉酒驾驶将李某羁押。

  龙岗区法院认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故对被告人李某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宣判后,李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这是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来,该院已判决危险驾驶案中判罚最重的一宗,也是深圳“醉驾入刑”以来公开报道的“最重判决”。

  法院量刑

  影响醉驾量刑因素:

  醉酒程度、醉驾区域、社会危害、认罪态度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陈正沓表示:“刑法修正案(八)规定‘醉驾’的量刑标准是一至六个月拘役,但在具体量刑时,有诸多情节需要考虑。在处理具体案件中,被告人的醉酒程度、醉驾所在区域、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以及认罪态度等,都是法院对醉驾案件量刑时应考虑的情节。”

  记者查阅深圳市中级法院对7宗醉驾案件的终审裁定,其中最高刑期为拘役四个月,最低刑期为拘役一个月,而被告人的醉酒程度、醉驾所在区域、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以及认罪态度等,均是影响法官量刑的重要因素。

  醉酒程度

  记者查阅深圳市中级法院对7宗醉驾案件的终审裁定,发现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最低为142.4mg/100ml,最高为237.6mg/100ml(判断醉驾标准为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虽然他们都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但刑期差别就大了。

  血液酒精含量为237.6mg/100ml的醉驾者白某良,被法院终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血液酒精含量为142.4mg/100ml的醉驾者何某苟,被法院终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醉驾者醉酒驾驶车辆行驶的道路,是在偏僻小巷、热闹马路,还是在高速公路?这也成为法院对其量刑的一大判断依据。

  如货车司机覃某无在去年8月14日18时25分许,在深圳市龙岗区某村一巷路段酒后驾驶轻型货车,并因琐事而与该村停车场保安员发生纠纷,因其醉驾道路系背街小巷,人员不多,距离不长,法院遂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他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而司机李某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并酿成事故,被龙岗区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这是该院已判决危险驾驶案中判罚最重的一宗。

  是否酿成事故

  记者查阅7宗案件,发现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的醉驾行为,一般被法院判刑1到2个月;而一旦造成交通事故,则会被判刑4个月或以上。

  如被告人白某良与朋友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一高速匝道路段,因逆行而与一辆大巴车迎头相撞,造成两车损害的交通事故。法院认为情节较为严重且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遂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白某良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另外两起案件中,被告人肖某某、章某均是醉酒驾驶被交警在路上拦下查到,并未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均被判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相关标签:深圳千宗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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