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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中村房东齐涨价 二房东从中渔利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2年2月20日  来源/作者 baidu

  年后房租上涨一事不仅让广大租客深感“压力”,连上涨的理由也花样百出。虽然房东们大多将涨价的原因归结为“物价上涨”,但像“水费”、“电费”都有最低收费,从而变相涨租的现象,以及一些“二房东”在房源紧俏的片区搞起“联盟”,统一抬高租金的事,也有不少。对此,记者多方走访调查,发现不少内幕。

  内幕一:

  巧立名目变相涨租

  租住在沙井街道大王山社区的租客李先生告诉记者,房东要求租户们每月用水“消费”最低3立方米。而据李先生介绍,他每月实际用水量基本在1—2个立方米,根本达不到“最低标准”,但却月月要按照3立方米交,光水费一项就多交七八元钱。“别小看这一点钱,一栋楼60多个房间,一年下来也有个五六千块钱呢。”李先生告诉记者。

  与李先生一样,家住南山区西丽大勘村的方先生也有类似经历。据其反映,他的房东规定基础水费为每个月2立方米,不管租户实际用多少,最低都要收2立方米的钱。春节期间,方先生因回老家过年,租住在此也不过10余天,连饭都没做过,可过年回来后去交租时,水费却是按照3立方来收。问及原因,房东是在其每月“必缴”的2立方米基础上,再加上方先生实际用水1立方米,一共3立方米水费。

  像这样“荒唐”的规定,家住宝安区73区的刘女士也有相同遭遇,她每个月的电费最低消费是50元,一度电按照1.5元收费,少用不退,多用要补。对此,刘女士无奈地表示:“只要住在这里,就只能按照房东定的交钱。”而租住在白石洲下白石一坊的刘先生的遭遇就更“离谱”,据介绍,其房东每月初来收取房租时,都要对水费、电费和卫生费进行抄表,且还要额外收取“抄表费”,并称之是“行业惯例”。

  内幕二:

  二房东 合伙包租

  宝安区上川路33区一栋出租房的代管员“龙叔”长期在深圳从事房屋租赁工作,熟谙个中门道。据其介绍,原特区外的农民房大多是房东自己打理,或者请亲戚和朋友代管,“二房东”承租情况,多出现在罗湖、福田以及南山一带。

  “龙叔”给记者算了这么一笔账:一栋六层楼的农民房,共60个房间。如果按照每间租金500元计算,每个月的租金就是3万元,12个月即36万元。一般“二房东”会以7折的价格一次性承租过来,且同时承担维修护理等事宜,一些偏远地段甚至有6折的价格。而房东们大多喜欢这种操作模式,收钱固定没风险,省时省力更省心。

  然而7折的价格,也仅有10.8万元的利润空间,除却房屋维修护理等费用,所剩利润并不多。“二房东”们要想多挣钱,只能“加租”。“龙叔”这样告诉记者,“通常‘二房东’都不是一个人,因为要包租几栋楼需要的资金量也不小,所以大多是几个老乡或朋友一起合租几栋楼。”而诸如水电费存在“最低消费”的情况,“抄表费”等所谓“行业惯例”,一些房东甚至根本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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