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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为上高中儿子购房贷款遭拒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1年9月15日  来源/作者 baidu

  律师 给上学子女购房需谨慎

  对此,广东启仁律师事务所的许宜群律师认为,如果戴女士的儿子不满18岁,售楼员无论是不了解银行贷款业务还是故意蒙骗,使得戴女士以为儿子可以申请银行贷款而选择购房,那售楼处应将定金与首付款全部退还戴女士。因为银行不给未成年人贷款是硬性规定,属不可抗力因素,同时售楼员也有审核贷款人身份的义务。但如果戴女士的儿子已满18周岁,只是因为戴女士提供的担保不符合银行条件被拒贷,那么双方就要按照有关定金的约定来协调解决此事,必要时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许律师表示,目前有关父母为上学子女贷款购房而引发的经济纠纷逐渐增多。父母选择为还在上学的子女购房,原因之一是父母担心房价越来越高,想早点替孩子解决后顾之忧,避免输于人后。其二,子女一旦年满18岁,就已经脱离家庭,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在目前全国各地限贷限购政策的制约下,不少家长选择用孩子的名义购房来规避政策。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银行信贷紧缩,贷款审批难度大,父母如果资金不足,要贷款为子女购房,可能面临不少麻烦。为此,许律师建议家长,为子女贷款购房前最好根据自身情况咨询业内人士及律师,以免遭遇经济纠纷,甚至损失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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