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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酒驾处罚8月2日起看齐“国标”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1年9月15日  来源/作者 baidu

  变化3

  酒后驾驶 再犯拘留

  “深圳交罚条例”中,由于上位法此前并无对酒后驾驶采取行政拘留处罚的规定,因此更多地停留在了罚款与扣证等措施上。

  但《道交法》对酒后驾驶加重了处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此外《道交法》还特别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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