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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劝司机喝酒应算教唆犯罪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1年5月4日  来源/作者 baidu

  担忧:取证和执法难度比较大

  @维他命hk:可以理解,但定义、取证和执法的难度比较大,需要我们的法律专家们和相关部门及人事反复讨论、研究和论证。

  @明清石:“如果是在公务活动中,劝酒的人,可不是普通平民。”不一定,比如可能是美女。另外,被劝酒的,比如官员,很多不需自己开车。怎么办?

  这个论题不具讨论价值,如果这样讨论下去,那卖酒的是否也应以提供作案条件入罪,酒驾既然已经上升到刑罚阶段,那执法部门就应该切实加大查处力度,以震慑所有心存侥幸之人!

  公安:教唆犯罪尚难认定

  记者就此争论电话采访了济南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康代明。康处长表示,在查到酒驾人员后,是否牵连劝酒者这一说法并没有什么解释,也不会称之为教唆犯。但在醉驾发生肇事案件后,肇事者家属可以追究与其一起参与喝酒人的相关责任。

  济南舜天律师事务所的刁存江律师解释称,所谓教唆,是指被教唆人,由于教唆,去实施教唆所犯罪内容。劝酒者只是劝其喝酒,而没有劝其喝酒后开车,把劝酒者归为醉驾教唆犯这一说法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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