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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打官司没钱可申请法援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1年4月28日  来源/作者 baidu

  深圳市法援门槛全国最低

  无论你是否深圳户籍,只要在深圳产生法律纠纷需要维权的经济困难人士(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000元),都可以在深圳申请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代书法律文书、诉讼代理等都免费提供。目前,我市设立了7个法律援助处(中心)、61处办公场所,并在各社会团体、街道办事处等地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

  据介绍,深圳法律援助的门槛在全国最低、受援面最广,外来工在深圳与本地市民一样拥有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我国《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法律援助申请在“履行义务人所在地”,这就是说,“被告在哪里,审理案件的法院在哪里,符合条件的人就可以到那里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在深圳,凡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1000元,生活确实有困难者,均可向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此外,我市还增加了“辅助性法律援助”规定,即将家庭经济状况高于受援助标准但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月工资水平的“夹心阶层”纳入“辅助计划”,适当收取一定费用,向他们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即经济困难、申请事项合法、证据充分、请求合理。

  据了解,去年我市各级法律援助专线接答法律咨询86559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893件。其中,民事案件15498件,刑事案件2349件,行政案件46件,受援人数18028人次。

  有需要人士想要了解法律援助的具体情况,可向市法律援助处咨询电话:8305383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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