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资讯快递 > 行业资讯 > 尖子生遭性侵犯校方逼其转学首页

尖子生遭性侵犯校方逼其转学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1年3月1日  来源/作者 南方农村报

  ■律师观点

  学校做法属道德问题

  南日律师事务所黄律师认为:小雪的案子属于公诉案件,开庭时受害人并不一定要到场,但受害方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案中,小雪也可自行起诉,要求民事赔偿,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目前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至于学校方面的做法,由于其并未采取强制性行政手段要求小雪退学或转学,因此,从法理上无从追究其责任,可能更多涉及道德问题。


上一页12345下一页
相关标签:尖子生遭性侵犯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返回160首页

本地搜索

搜索:
右侧展示广告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修复IE--深圳160黄页信息--深圳企业信用查询--联系我们--法律顾问--友情链接
深圳160信息网 版权所有©2000-2009 sz160.com 粤B2-2004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