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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户籍残疾人也可免费乘车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0年8月13日  来源/作者 baidu

  昨天,市政府法制办在其官方网站上(http//fzj.sz.gov.cn)公布《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小儿脑瘫治疗纳入医保

  目前,残疾人享受康复服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康复机构建设不健全,政府对民办的康复服务机构扶持力度不够;康复服务项目开发力度不够,一些残疾人急需的基本医疗康复项目还未纳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对残疾人康复和医疗补助还没有形成制度化,多是采取项目实施的方式等。《办法》针对上述问题规定了相关发展措施。关于康复服务,《办法》规定市政府应当建立覆盖市、区、街道、社区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市、区政府设立市、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和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街道设立残疾人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

  关于医疗康复,《办法》规定, 市政府应当将残疾人康复纳入本市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内容,根据残疾人医疗康复需求,制定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开发方案,将白内障复明、精神病治疗、小儿脑瘫治疗、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逐步在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增设康复医疗保险项目,保障残疾人的医疗康复需求。街道辖区医院应当设立残疾人康复中心,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应当逐步设立残疾人康复站。

  《办法》还规定,残疾人在政府举办的各级医疗机构就医,免收挂号费,减半收取床位费、检查费。残疾人在民办的各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挂号费实行全额补助,对床位费、检查费实行半额补助。残疾人就医补助办法由市卫生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市残联和各区政府另行制定,由市卫生部门组织实施。

  用人单位应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办法(草案送审稿)》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出规定比例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办法》还对非本市户籍的残疾人的权益作出规定,这些人在免费乘车、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诉辩护、诉讼费用等方面将获得扶助。具有本市户籍的残疾人以及办理了本市居住证的残疾人可以申请办理《残疾人乘车卡》,持《残疾人乘车卡》在本市可以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和地铁。非本市户籍的视力残疾人和一级肢残人持《残疾人证》在本市可以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和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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