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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11日起放暑假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0年7月6日  来源/作者 新浪

  ■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补课或上新课

  ■ 严禁教师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 幼儿园举办留园班须报教育部门备案

  根据《广东省2009—2010学年度全日制高中校历》和《深圳市2009—2010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的有关规定,我市中小学暑假从7月11日开始,8月31日结束,共52天,9月1日开学、上课。

  中专、职校放假和开学安排参照省教育厅有关通知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深圳市学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幼儿园的开学时间执行《深圳市2010—2011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的有关规定,放假时间自行确定。

  市教育局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各中小学必须保证暑假期间学生正常的休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假期给学生补课或上新课,增加学生负担,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前放假和开学。要合理安排好暑假期间教师的休息,利用假期做好教师培训等工作。

  通知指出,各中小学在暑假期间可布置适量作业,特别是要根据学生身心特点,精心组织各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凡暑假期间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必须符合有关申报程序,以保障安全为前提,并按照《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严禁教师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各中小学要指导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做到劳逸结合,让孩子过一个文明、健康、安全、有意义的暑假。各幼儿园可根据家长需要做好暑假幼儿留园工作,举办留园班的,应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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