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资讯快递 > 行业资讯 > 未婚先育及超生拿不到计生证明首页

未婚先育及超生拿不到计生证明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0年7月27日  来源/作者 baidu

  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获悉,该局最近下发通知,要求规范计划生育证明管理,对超生、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女方为广东省户籍60日内补办结婚登记的除外)的,不予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就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市卫人委强调,三种情况,区分对待。

  人户分离办证: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时,对办证人户籍地与现居住地不在同一社区工作站的,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在办理服务证时应与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联系。

  一胎生育登记:深圳市户籍育龄妇女(含男方户籍在深圳,女方户籍在省外的在深圳申请办理服务证)已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怀孕第一胎时,可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进行一胎生育登记并打印孕检计划生育证明。

  更换服务证:持证人户口发生迁移(含男方户籍在深圳,女方户籍在省外的在深圳办理服务证,男方户口发生迁移)后,应更换服务证。

相关标签:计划生育证明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返回160首页

本地搜索

搜索:
右侧展示广告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修复IE--深圳160黄页信息--深圳企业信用查询--联系我们--法律顾问--友情链接
深圳160信息网 版权所有©2000-2009 sz160.com 粤B2-2004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