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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挡车牌将罚6000元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0年6月23日  来源/作者 腾讯QQ

  ■ (六)“变造或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违法行为

  认定标准:在真实、有效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上改变省市名称、号牌英文字母、号牌数字、号牌原有特征(如将号牌中3改为8,F改为E等)、换贴机动车照片的行为,产生错误判断的,可认定为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目前依法扣留机动车,责令改正,予以1500元罚款,并可以依据《治安法》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从2010年8月1日后,按照《处罚条例》规定,扣留该机动车,处5万元罚款。

  ■ (七)“使用其他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违法行为

  认定标准:执勤民警发现机动车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认定为“使用其他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的违法行为”。

  目前依法扣留机动车,收缴号牌、行驶证,处1500元罚款。从2010年8月1日后,按照《处罚条例》规定,扣留该机动车,处5万元罚款。

  相关报道

  交警查获被盗货车

  记者昨日从交警部门获悉,同乐交警大队巡逻民警近日在南光高速公路巡逻时,查获了一辆满载货物的涉嫌被盗大货车,为事主挽回100多万元的巨额损失。

  近日上午,在巡逻途中,同乐交警大队民警发现一货柜车停在南光高速南行K18+300路肩处。民警上前查看,车内及四周均无发现司机和其他可疑人员,但车上满载货物。

  民警立即将情况报告同乐交警大队指挥室。指挥室查询该车资料,发现该大货车已过户了好几次,车主相关信息不全,一时无法联系到车主。但民警并没有放弃,他们分头行动,经过多方寻找,6月17日,终于与该大货车公司负责人朴先生取得联系。

  接到交警部门的电话,朴先生激动不已,原来该大货车于6月13日上午,由司机从蛇口SCT码头提取货柜到新塘载货,随后失去踪影,也无法与司机联系,车上载有价值100多万元急等出口的货物,货主已向公安机关报失,想不到交警如此认真负责,很快就帮失主找回失物,不仅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也没对出口履约造成严重影响。

  鉴于司机目前尚未找到,该车涉嫌被盗抢已移交南山派出所处理。

  相关报道

  深圳晚报:8月1日后不挂车牌罚款一万

  交警部门即日起开展为期4个月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8月1日后,不挂车牌将罚款一万元,扣证6个月。昨日,记者从市交警局了解到,从即日起至10月10日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而从8月1日起,新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以下简称“处罚条例”)正式实施后,对于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将更加严厉。

  据了解,此次主要对假套牌证、无牌无证、不按规定悬挂号牌、变造号牌及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具体包括: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伪造或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假牌、假证)、使用其他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套牌、套证)及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牌号。

  专项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将紧紧依托车牌自动识别系统持续开展“天眼”行动,提高查处的精确度和打击效率,同时在二线关口、市际交界的主要道路设置常规卡点进行查缉。在涉牌涉证违法车辆经常出入的城中村周边、非法营运聚集地、加油站等地流动打击。在动态查处同时,对停车场等场所开展“收网”、“掏窝”的静态查处。

  交警提醒广大车主严格按照牌证要求安装和使用号牌证照,对发现的涉牌涉证违法车辆可以向交警部门进行举报,共同维护好深圳良好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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