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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特困考生可减免考试费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0年12月29日  来源/作者 baidu

  记者昨天从市招考办获悉,为保证我市就读高三、初三的特困家庭子女都能顺利参加高考、中考,我市决定向2011年应届高中(含职高)、初中毕业生中参加高考、中考的特困生,减免考试费用。

  市教育局发出的相关通知表示,凡符合在我市报名参加高考或中考条件的高中(含职高)、初中应届毕业生,满足如下条件之一(现正享受我市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济的困难户子女;现正领取市、区民政部门临时救济金的特殊困难户子女)的,列为特困考生,可免交2011年高考、中考考试费,办理报考手续。

  免交考试费的手续如何办理?具体方法如下:在缴交高考、中考考试费时,特困考生向毕业学校出具深圳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临时救济证明》(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并交复印件,经毕业学校审核登记后,免交考试费。学校须填写《特困考生免交考试费登记表》,连同收齐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临时救济证明》复印件,于高考或中考报名结束7天内送市招考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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