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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水价听证会 可以涨,别大涨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0年1月22日  来源/作者 深圳新闻网

  听证代表认为调整要把握时机分步实施

  可适度上调 须控制幅度  

  市水务集团自来水调价听证会。

  关注自来水调价听证会

  昨日下午,自来水调价听证会在博园酒店如期召开。22名听证代表中,除了一位认为调价时机不成熟,建议暂缓涨价外,其余的代表都没有反对。听证代表普遍认为,可适度上调水价,但要控制调价幅度,把握时机分步实施。至于工业水价,大部分听证代表认为涨幅较高,同时应实行阶梯水价。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将充分考虑代表意见,修改方案将在春节后择机出台。

  水价啥时调合适?

  工业用户代表邓建强对涨价提出“暂缓”意见。他认为,全球金融危机还在继续,此时应该支持一下企业;其次全国各大城市广州、江门、海南、江苏、河北等地,包括周边的东莞、惠州,都低于深圳2.25元/立方米的价位;所以,“要涨价,但不是现在,涨价时机还不成熟。”

  专家代表杨立勋也谈到适时原则,“没有弹性系数的生活必需品在经济比较低迷的时候,要考虑合适的时机”。

  22立方米的幅度是否大?

  有听证代表认为22立方米的这个阶梯定得太高。听证代表、也是人大代表的王玉梅指出,“一户控制在15立方比较合适,15立方以内涨3毛钱,接近上涨的成本。”

  市建筑设计院的冯华代表也关注这个问题:“国家现行用水标准,普通住宅用水定额是每人每日100升,每个月是3立方,每户3个人就是9立方。这部分用水是必需品,要考虑少涨或不涨,政府可给予相应的补贴,这样可以使每位市民都享受到市政府的福利。”

  市发改委:调整兼顾各利益群体

  针对会上代表普遍提到的居民基本生活用水价不调或微调,市发改委价格处处长彭鸿林在会上进行了解释:居民用水占到整个用水量的50%以上,如果这部分不调,这个负担就要由其他用户承担。兼顾各个利益群体,按照保本原则,将居民用水价适当上调三成。

  城中村水价偏高

  在昨日的水价听证会上,大多数代表都指出目前城中村水价普遍偏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保障这部分居民权益成了听证会上讨论的一个热点话题。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调研员江杏辉做过详细的调查,目前我市城中村中许多出租屋的租户实际交付的是超额水价,有的已高达5-6元/立方米。他表示,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多层收费,现在许多城中村存在社区服务中心和出租户两重收取水费的现象,中间环节的增加导致了租户实际交付的水价较高;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对基本用水户的核准与现实有较大出入。据江杏辉介绍,目前市水务集团是按照有关要求,对每栋出租屋最高按占地120平方米,四层8户(总面积480平方米)来核准为176立方米/月的用水指标,多出部分按阶梯水价收取,而实际上目前许多出租屋每栋建筑的楼层、面积和居住人口远远超过核准数,这就导致了许多租户的正常生活用水只能按超额水价收取。作为低保户的消费者代表彭英认为,城中村应实行抄表到户,取消中间层的收费。

  对于这个问题,市水务集团的张景霞从操作层面解释说,受到政策的限制,水务集团没有办法做到按实际人数核实用水指标。张景霞表示,不排除有部分城中村房东加价收水费的行为,对此消费者可以要求房东出具详细的收费目录,“目前我们收取的包括水费、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消费者如果发现有加价收费的事情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投诉和追究。”

  水价调多少合适

  绝大多数代表都认为涨是合理的,但希望调价按照循序渐进方式。对于如何上调,在什么范围内上调,代表们看法不一。

  观点一:反对22立方米以内涨价。消费者代表彭英收集了很多市民意见,“对于水价上涨,大部分市民可以理解,但居民基本生活用水一下涨6、7毛钱,市民普遍反映难以接受,我建议22立方以下的水价不要涨”。

  消费者代表贾剑波也明确反对22立方米以内涨价。他认为,现在很多东西都在涨,如果各行各业都涨就会引起价格上涨趋势。

  观点二:22立方米内的水价可以上调,但调幅不要太大。持这一观点的听证代表占大多数。消费者代表李长龙谈到,“22立方米以内不能涨那么多,建议不超过0.3元,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确实有原水上涨的因素,成本增加了,必须考虑进去;二各种商品的价格都在上涨,水就单独不允许涨也不合理,它的成本也在涨,再加0.2元,差不多够了。”

  观点三:超过22立方米涨幅加大。贾剑波代表认为,超过22立方米以上可以加大涨幅,“因为确实有浪费的嫌疑,可以用价格杠杆方式制约,达到不要浪费的目的。我赞成跳跃式的阶梯水价方式,这部分水价再高一点也可以。”

  观点四:分步实施。针对水价调幅太高,有听证代表建议分步实施。江杏辉代表谈到,既然政府法律法规规定了6-8%作为保障企业持续发展的利润率,这也是合理合法的,能不能考虑一次听证分三年度实施,现在有些城市也是这样做,三年达到6%,第一年4%,然后5%、6%。

  观点:完全赞同。对于居民水价上调幅度,消费者代表张福坤明确赞同方案三,他谈到:“水价要涨我是坚决支持的。上涨0.6元,这个钱不算多,少抽一包烟就可以了,少买一件衣服就可以了”。

  6%的利润率该由谁买单?

  保证企业供水净资产利润率达到6%是制定此次听证方案的条件之一。会上听证代表对此提出了质疑,认为不应该全部由市民买单,企业追求利润,但更应该注重挖潜。

  市民代表李长龙分析指出,水务集团的净资产接近31亿,如果达到6%的净资产利润率,它的利润额要达到1.86亿。水务集团一年的销售收入是10.7亿,可以对比一下这个数字,1.86亿的净利润和10.7亿的销售额,利润率是17.5%。

  李长龙说,“水价涉及民生,听证方案说保本、微利,17.5%的净利润率,能叫保本微利吗?我们每交1块钱的水价有0.175元是净利润,我觉得这个幅度太高了。”

  王玉梅代表的观点很直接,“净资产利润率的问题,政府应该出面承担责任,民生问题政府解决。既然企业亏损,把6%都贴了才1个多亿。去年政府财政收入880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贾剑波代表则认为,供水企业追求利润无可厚非,但应该建立在不断创新和研发,提供优质服务来获得。用涨价的手段不利于企业的增长,也不利于企业做大做强。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以6%的利润率作为调价条件,如果水务集团管理不好的话,明年还要涨价,明年涨了后年也要涨。如果单纯用涨价这种简单的方法弥补企业的利润,我觉得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对此,他建议水务集团可以发展直饮水,愿意使用直饮水的人出更高的价格,这对企业成长是好的,应该把利润增长放到这些地方。

  工商业用水涨幅应再大?

  工业和商服建筑业类用水价格涨幅多少为宜?这个问题昨日在听证会上引发了两种不同的意见。有代表认为方案中拟定的涨幅太大企业难以承受,有的代表则认为其涨幅还应再扩大。

  在四种调价方案中,工业用水价格的涨幅基本都在50%以上,商服建筑业类的涨幅则在11.86%-25.42%之间。来自三星视界公司的能源管理工作者贾剑波代表表示,在电价、原材料价格已经上涨的情况下,水价大幅度上涨对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虽然通过涨价让工业企业主动节水的做法可行,但一下子上涨50%以上则太多了,“如果是工业企业涨价在30%是可以理解的。”会议上其他来自工商业的听证代表也多数表达了类似的意思,认为在企业尚未完全从金融危机的影响中走出来的时候,政府应该给予扶持,这个时候如果大幅上调用水价格,或许会导致市场洗牌,一些处境好的企业会将这部分成本压力转嫁给消费者,而一些处境不好的企业则会缩小规模、裁员。

  不过,也有代表认为,和居民用水不同,工业、商服建筑业的用水是用于生产,其价格上调幅度可以在方案中涨幅基础上适当再扩大。

  特种用水价格为何不涨?

  桑拿、洗浴、洗车这些行业的用水不涨价?听证会上的四个调价方案均没有对特种用水的价格作出任何调整,很多听证代表们对此表示不理解,认为应大幅上涨特种用水的价格。

  四种调价方案中,唯独特种用水的价格保持不变。对此,听证代表们态度鲜明地表达了意见。深圳市社科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立勋表示,对比国内的其他大城市,如北京的特种用水价格是38-58元/立方米,天津是18元/立方米,深圳的现行标准仅是7.50元/立方米,对于桑拿、洗浴、洗车这些特种用水行业的用水价格不仅可以提高一些,而且调整幅度还可以大一些。深圳市淼源节水科技有限公司的刘杰也态度鲜明地指出,考虑到深圳经济特区的经济实力,深圳特种用水的价格可以上涨到21元/立方米,涨幅达180%。人大代表王玉梅也表示,在几大类别的用水中,最应该涨的便是特种用水。

  对此,市发展改革委价格处刘诚辉回应说,在拟出的四种调价方案中未对特种用水做出价格调整主要是考虑到:第一,广东省早在2008年就出台过相关文件,要求缩小各分类用水之间的价差;第二,虽然大幅上调特种用水的价格能通过价格杠杆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节约用水,但这种做法也会带来负面的影响,甚至会因此催生一些将居民用水销售给特种用水场所牟取价差的行业,而这些行为的监管难度颇高;第三,根据水务集团的统计,特种用水在特区内整体用水中所占比重极低,对这一类用水的提价,无法有效解决目前自来水因成本上涨等因素面临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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