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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积分入户指标下达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0年11月17日  来源/作者 baidu

  首批积分入户指标下达 2545人已获确认,12月6日前须提交书面材料

  记者16日从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获悉,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公示时间已经截止,先对已经确认的2545人下达首批计划指标。自11月16日起,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及各区招调工业务主管部门开始受理积分入户书面材料。

  据了解,由于部分公示人员的个人信用查询结果尚未反馈,我市先对已经确认的2545人下达首批计划指标。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进一步核对公示意见及个人信用查询信息,并在核对之后陆续下达计划指标。

  自11月16日起,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及各区招调工业务主管部门开始受理积分入户书面材料。已下计划指标的人员须于12月6日前提交书面材料。其中,属用人单位提交申报信息的,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调工立户情况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或区(新区)招调工业务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材料;属个人委托代理机构提交申报信息的,由代理机构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提交书面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提醒,按照《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试行办法》(以下称《试行办法》)的规定,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适用对象为招工人员。凡在市外已就业、有工作关系的人员,均不符合《试行办法》的规定,不得提出积分入户申请,我市不受理其书面材料。对于受理书面材料后发现拟入户人员在市外已就业、有工作关系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将按有关规定对拟入户人员、用人单位或代理机构进行处理。

  同时,外来务工人员、用人单位或代理机构应确保书面材料的真实、有效。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及各区(新区)招调工业务主管部门将按照《试行办法》和《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操作指引(2010年度)》的要求严格审核书面材料。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入户人员、用人单位或代理机构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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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公示时间已经截止,从11月16日起至12月6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及各区(新区)招调工业务主管部门开始受理积分入户书面材料。

  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部分公示人员的个人信用查询结果尚未反馈,我市先对已经确认的2545人下达首批计划指标。该局将进一步核对公示意见及个人信用查询信息,并在核对之后陆续下达计划指标。

  已下计划指标的人员须于12月6日前提交书面材料。其中,属用人单位提交申报信息的,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调工立户情况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或区(新区)招调工业务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材料;属个人委托代理机构提交申报信息的,由代理机构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提交书面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接收书面申请材料之日为受理申请之日。政府招调工业务部门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同意引进的决定。

  经审批后同意积分入户的员工,我市向其发放《招用员工通知》和《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员工可凭《招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和《招调员工情况登记表》(表四)到我市各区公安分局领取《户籍准予迁入证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还提醒广大拟入户员工,招入人员须在当年度内办理报到及入户手续,《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当年度有效,跨年度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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