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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iPad入境须缴税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0年10月22日  来源/作者 baidu

    海关人员提醒,如果内地居民在港购买iPad并缴完税返回内地后,再要带着出境游玩或出差时,可主动向海关申报,并在出境后要妥善保管申报单。在回程入境时,这张申报表将可以证明这台iPad是自用并且是从境内带出去的,就无需反复缴税了。

  深圳的潮人们要注意了,无论是自己亲身前往香港(或境外)购买iP ad,还是让境外的亲朋帮忙带过境,无论是自用还是替朋友买,都需要缴交相应的税款才能过关入境。

  从事IT行业的深圳居民张先生上个月到香港购买了一台iPad,但在返回深圳入境时,尽管其一再解释是自用物件,但仍需缴税后才能过关;内地居民朱小姐本周经香港回深圳时,即便向海关人员出示了自己iPad里的文档、照片等资料,也还是为自己使用了近一个月的iPad缴纳了1000元人民币税款。

  根据规定,入境的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海关人员表示,所有的自用物品可以免税是一种误解,因为iP ad属于微型计算机,按照规定是不予免税的20种商品之一,要按5000元的标准征收20%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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