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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的“家”是个残缺字?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0年10月11日  来源/作者 baidu

  

  有读者认为,“家乐福”招牌存在不规范用字。

  深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属于商标个性化设计

  大型超市“家乐福”的“家”是一个残缺字。昨天下午,细心的读者常老伯报料说,“家乐福”中的“家”字按照汉字的写法少了一撇。教师出身的常老伯认为,这样一个大型的超市不规范使用文字实在不该。

  常老伯住红岭家乐福附近,教师出身的他不久前偶然发现“家乐福”的“家”字写错了,少了一撇。“这样一个大错别字放在这么显眼醒目的地方不应该!”为此,常老伯专门找到家乐福反映了这一情况,并希望他们能知错就改。家乐福回应常老伯称,这是广告设计需要,对这样的答复常老伯有些不满。

  近日,记者采访了家乐福(中国)深圳公共事务经理邱嘉萍,她称,对常老伯对家乐福的关注非常感谢。对“家”字的情况,她称,家乐福在中国的商标设计是遵守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是由相关商标部门核准的,它是一种图形,是一种美术设计。

  深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认可了家乐福方面关于“家”字的这一说法。这位工作人员称,市民对这一细节的关注证明了对规范化使用文字的关注,这是一种好现象。但一些企业在商标、标识的设计中加入一些个性化的设计,比如说有些字加多一个“点”,加入一些特殊的标识,让它有特定的含义,这种情况很多。因为经过设计后的是一个图形或标识,不在违反汉字的相关规定范畴。这些设计如果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审定,就是一个合法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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