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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生年缴75元可享医保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9年5月12日  来源/作者 新浪

  今年3月1日,我市大学生参加医保相关政策正式颁布实施。昨天,市社保局召开在校大学生参加医保动员会,正式启动了大学生参加医保工作,学生首次需缴交今年3月—8月的保费。对缴费确有困难的,可统一向学校提出申请统筹解决,而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保缴费,就业后其大学生医保缴费年限可与社会医保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据了解,国家在《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文中明确提出,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我市大学生医疗保障自实施以来一直沿用的是公费医疗方式,款项由当地教育部门拨付给学校,而随着目前高校数量的增加,尤其是民办院校的出现,导致大学生医疗保障出现一些问题:一是民办院校没有公费医疗,其在校学生没有任何医疗保障;二是目前公办院校大学生的公费医疗仅限于在校医务室的普通门诊,当发生住院或患门诊大病时只能依靠学校为其购买的商业保险,保障待遇较低。

  对此,今年3月1日,我市大学生参加医保相关政策正式颁布实施,全市包括民办学校、科研院所中接收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约7万余人受惠此项政策。参保大学生按照《深圳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参保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大学生可自愿参加我市少儿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个人缴纳75元,财政补助75元,财政每年将支出525万元。

  大学生参保工作正式启动后,各校可按照自身教学时间安排学生照片采集。如学生已持有深圳市少儿医保卡,则可统一转为大学生医保,无需重新拍照、制证。如学生享受低保待遇或已参加成人医保,如需转换成大学生医保,则需要学生本人到市社保局2楼214房服务窗口自行办理。而港澳台学生如愿意办理大学生医保,则需填写相关表格,由本人到市社保局服务窗口自行办理。

  市社保局副局长杜斌告诉记者,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大学生医保的结算年度为每学年9月至次年的8月31日,每年9月学校统一为新生办理医保参保和缴费手续。而学生需缴交从今年3月至8月的参保费用37.5元,加上制证费20元,共需缴纳57.5元。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缴纳医保费确有困难的,杜斌说,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按照相关政策统筹解决。

  按照我市相关规定,参保人的医保享受待遇与缴费年限相挂钩,参保时间越长,享受的医保待遇就越高。按照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大学生在校期间连续参保缴费,则就业后大学生医保的缴费年限可和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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