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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23元获救助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9年11月25日  来源/作者 晶报

  昨日,深圳市民政局副局长祖玉琴在参加“民心桥”节目时表示,深圳拟进一步降低救助门槛,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即623元的家庭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将制定“第二条保障线”

  最低生活保障是一项以家庭收入为衡量标准的政府救助制度。据介绍,深圳从1997年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先后6次调整低保标准,目前全市统一标准为415元。到2009年10月底,全市低保对象共4874户,13597人,当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66.44万元,人均获得补助金额270元。

  祖玉琴介绍,针对处于低保边缘居民的实际困难,目前,该局草拟了《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研究制定“第二条保障线”,拟进一步降低救助门槛,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即623元的家庭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使家庭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低保边缘居民也能得到相应的救助。

  大学生可申请学费资助

  祖玉琴表示,深圳在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础上,还针对深圳户籍贫困家庭的特殊困难,逐步建立了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灾害救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社会互助等近多个专项救助制度。比如针对没有购买医保的低保家庭,救助购买住院医疗保险或进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大病超额医疗费用临时救助较好地解决了困难群众的就医难问题。

  一位唐先生打电话询问,自己下岗,只靠老婆一个月1500元的工资生活,还有一对双胞胎在上大学和技校,问可否申请低保家庭。祖玉琴介绍,根据深圳申请低保家庭的标准,人均收入低于415元即可。同时,唐先生还可以申请教育救助,尤其是“雏鹰展翅”基金的救助。

  据介绍,从2004年秋季开始,实施“雏鹰展翅计划”,对深圳市低保家庭应届高考被录取或在读全日制大专以上含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进行资助。资助的标准是高考被录取或在读全日制大专以上的第一学年的新生(五专生须从第四年开始申请,申请初年按应届生给予资助),资助全年学费。对其余学年的在读学生,资助50%学费。2009年9月共资助了近2000人次,资助学费6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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