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资讯快递 > 行业资讯 > 深圳新交规降罚款狠记分严惩醉驾首页

深圳新交规降罚款狠记分严惩醉驾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9年11月25日  来源/作者 南方报业

  酒后驾车罚款从5000元降到1000元,但增加暂扣驾证3个月、记6分的处罚,醉酒驾车罚款从1万元降到5000元,但增加暂扣驾证6个月和15天以下拘留、记12分的处罚。经过一个月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处罚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公示及征求意见后,深圳人大日前提交新的《修改意见稿》,市民、专家普遍表示,虽然《修改意见稿》降低了罚款额,但实质上这种“降罚款,狠记分”的方式是对酒驾、醉驾更为严厉的处罚。同时也有市民提出质疑称罚款额度大起大落是否拟定标准太随意。

  酒驾、醉驾被人们深恶痛绝,因为由此引出的交通事故悲剧不在少数。而酒驾、醉驾现在在深圳也普遍存在。据深圳市交警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到10月,该局共查处酒后驾驶行为3301宗,共查处醉酒驾驶741宗。根据此数据粗略推算,深圳每月就查处360多宗酒后驾车,查处80多宗醉酒驾驶。即使在交警公布实施两个月严打酒后驾车专项行动期间,仍有人“顶风作案”,交警查处酒后驾驶992宗,醉酒驾驶446宗。“喝酒后开车的人很可恶,不光对自己生命不负责任,也是对其他人的生命不负责任。”市民邓小姐说,她建议应对酒后开车的人从重处罚。

  在深圳市人大在10月12日提交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处罚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里,第十九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5000元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万元罚款”。而此罚款额度比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饮酒后驾车罚款200元以上500元以下、醉酒驾车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额度分别高出10倍到25倍、5倍到20倍。由此引来一部分人的反对,认为对于酒驾、醉驾的处罚额度较高,而也有人认为罚款力度越大越能对酒驾、醉驾起到震慑作用。

  而时隔1个月,经过对社会公众征求交通条例草案意见后,《修改意见稿》公布,其中对酒驾、醉驾的规定比之前草案征求意见稿更为具体,其中规定:酒后驾车的,处1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3个月,记6分;醉酒后驾车的,处5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和15日以下拘留,记12分。一年内再次醉酒后驾车的,除给予罚款和拘留处罚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虽然罚款额度比之前草案征求意见稿降低,看似处罚强度削弱了,但加入了记分、扣驾证的处罚,总体来说是更为严格了。”车主李先生告诉记者,每个车主每年最多可以扣12分,一旦12分扣完,驾照要被暂扣,要重新考试才能拿回,因此对于酒驾、醉驾的新处罚规定对于有车一族来说确实比较严厉。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傅伦博提到,对醉酒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严管重罚”,要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处罚也是重要的管理手段。

  质疑一:罚款额度大起大落是否太随意?

  “对酒驾的罚款额从5000元降到1000元,对醉酒驾车的罚款额从1万元降到500元0,数额一下子就降了一半,罚款额制定显得很随意,依据什么样的标准制定出5000元、1000元这些数额?”市民李先生质疑道。市民朱先生也提出,深圳对酒驾、醉驾的罚款额度比国家的要高出很多,制定出5000元、1000元这样的罚款额度又是根据什么标准制定的,是考虑到经济条件等综合因素还是只是拍脑袋的想法?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小领则认为1000元、5000元的罚款额制定的比较适当,他说这样的罚款数额和国家交通法的规定差距并不大,而且深圳市的收入和消费在全国来讲都是比较高的,应该是根据经济水平制定出这样的标准,罚款罚的低了,起不到威慑作用。他还称,特区地方立法权直接来源于全国人大,在不违背法律原则的基础上,地方立法可以适当变通,制定和特区相适应的法律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一工作人员称,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市民反映强烈,质疑罚款过高,考虑到市民的意见,在修改意见稿中对罚款额作了减少。而且参照香港、澳门等地对类似行为的处罚制定了相关处罚标准。

  还有市民提出如果罚款额增大后,罚款所得是否会正规处理?对此,广东瀚宇律师事务所芦睿介绍道,在深圳交通罚款处理是收支两条线,罚款人和收钱人不是同一方,交警部门开罚单,财政部门收钱,同时开发票,罚款直接进入深圳市财政局,用于城市基础建设。

  质疑二:如何彻底杜绝侥幸心理?

  市民何先生提出,虽然现在新规定对酒驾、醉驾实行严管重罚,但酒后驾车的人还是比较多。而交警因为人力等因素,也不可能每个地段都查,只能是对一些路段进行抽查,这样的执法情况使得有一些人还是有侥幸心理,还是杜绝不了酒后驾车,“而且比如我跟朋友一起喝了酒,我开车经过的路段刚好有交警查被扣钱、记分,而朋友经过的路段没有交警查,相安无事,我会觉得不公平。”

  “深圳交通执法人员的人手和执法力度不够,要做到所有的司机都调查到是很难的,因此杜绝漏网之鱼也是很难的。”芦睿律师说。胡小领律师介绍,有些国家的汽车有酒精识别的系统,只要驾驶员的酒精量超标,车就开不动了,但中国目前没有这样先进的设备,再加上执法人员和执法力度的问题,基本不可能做到无“漏网之鱼”,因此完善制度之外的一些东西杜绝酒后驾车人的侥幸心理也值得管理者思考。

  而长期工作在公检法战线的公务员黄先生认为,处罚并不是最根本的“刑法中规定死刑够严厉了吧,可是不是照样有很多杀人犯么?如果每一个喝酒驾车的人能够被查到,而且得到处罚,那么这种威慑力比提高处罚的威慑力要强。”

  市民刘先生则认为,虽然罚款和惩罚能够带来一定的威慑作用,让大家意识到违规行为的危害,从而减少违规的发生,但最重要的还是提升车主的素质以及提高交警的执法力度,使得从立法、执法、教育多个层面减少或杜绝酒驾、醉驾。

  质疑三:社会服务是否人人做得了?

  在《修改意见稿》中还规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等5中情形尚未构成犯罪的,除依法处罚外,应当到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提供义务护理或者参加市义工联组织的义工服务,服务时间为30小时至60小时。而且参加社会服务应当在暂扣驾驶证期限内完成,在暂扣期限内未完成的,暂扣期限延长至完成为止。

  对此,胡小领律师认为,引入社会服务的模式很好,但是当护工是对专业要求比较高的工作,一般人缺乏经验,而且医院是传染病聚集区,可能也会对参与社会服务的驾驶员的身心健康不利。而也有法律界人士质疑,强制社会服务,有限制人身自由之嫌。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返回160首页

本地搜索

搜索:
右侧展示广告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修复IE--深圳160黄页信息--深圳企业信用查询--联系我们--法律顾问--友情链接
深圳160信息网 版权所有©2000-2009 sz160.com 粤B2-2004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