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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聘幼师工资 假期只有一半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8年6月11日  来源/作者 南都报

  寒暑假,幼儿园临聘教师只能拿到450元工资?近日,临聘幼师谢女士在奥一网上发帖称,自己在公办幼儿园上班,每个月的基本工资有900元,可寒暑假只能拿到一半。记者了解到,目前,深圳的公办幼儿园正处于改制过程中,对于幼儿园临聘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聘用程序、福利待遇等尚没有明确规定,临聘幼师在寒暑假的工资待遇,完全由幼儿园自己说了算。

  深圳市机关一幼赵老师告诉记者,临聘幼儿园教师早已成了她们单位的半壁江山,不过,各个幼儿园临聘幼师的工资待遇却不相同。她说,幼师收入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岗位津帖+社保,此外,还有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我们幼儿园待遇好一点,临聘幼师月收入3000元左右,而且寒暑假也全额发放。”不过,部分公立幼儿园则会给临聘幼师减薪,“通常只发一半的工资,也就是450元。”

  在赵老师看来,谢女士的情况并不罕见,这也是体制原因造成的。一直以来,公办幼儿园实行财政拨款方式,是由编制部门按在编人员核编后拨付,不允许通过其他收费方式增加收入。因此,不在编的临聘幼师确实在工资、待遇等方面难以得到保障,与在编幼师存在颇多差异。

  “从2002年开始,深圳就不再调入幼师了,幼儿园只能用临聘幼师,她们自然也就没有编制。”赵老师解释说,对于这些临聘幼师的最低工资待遇,深圳目前也没有明文规定。如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临聘幼师寒暑假不上班,所以不能“不劳而获”;如果按照《教师法》来管理临聘幼师,她们不是在编人员,寒暑假的工资标准就由幼儿园说了算。

  作为一名在编的幼师,赵老师坦言,无论是工作量还是教学水平,很多临聘幼师都要比在编幼师干得出色,但是,一个编制却令其工资待遇大打折扣。记者随后采访多位幼儿园负责人,她们呼吁,随着市属公办幼儿园改制在今年年初启动,无论是临聘幼师,还是在编幼师,最终能够实现“同工同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临聘幼师寒暑假不上班,所以不能“不劳而获”;如果按照《教师法》来管理临聘幼师,她们不是在编人员,寒暑假的工资标准由幼儿园说了算。

  ———市机关一幼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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