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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加班费如何拿?劳保局支招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8年5月4日  来源/作者 晶报

    最近劳动法专家提醒我们:今年五一期间,如果加班没有拿到加班费,可以依据刚刚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维护自己的权益。除了到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申请仲裁外,还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不过举报需实行实名制。

    教你加班费的算法,教你加班维权的办法,就是不帮你去讨加班费,非得让你自己去折腾。于是有人说,《加班工资怎么算》似乎成了监管部门的“四季歌”,每年都会唱几次,唱得大家都能倒背如流。当然,为了防止审美疲劳,有时还会搞一些“错误算法”与“正确算法”对掐的节目。场面看起来很热闹,事实呢?最近的一项调研结果显示:总体上仅有13%的受访者表示所在公司已经执行了新的加班工资规定。其中,制造业加班费发放进展速度最快,但已经落实的企业比例仍然只有16%。

    知道加班费的人多,拿到加班费的人少。昨天《扬子晚报》就报道了一则消息:市民揣西瓜刀要加班费,钱未要成反被拘留。监管部门以及专家语重心长:法律有了,申诉的部门有了,怎么这么不争气,不去争取一下下呢?问题是,对大多数奋斗在加班岗位上的劳动者来说:有几人知晓今年五一起劳动仲裁免费?有几人认识仲裁委员会的大门?举报的成本谁买单?实名制的举报有没有丢饭碗的风险?……这些问题不解决,加班费还是口惠而实不至的纸上权益,起码可以说,此时鼓励大家去实名举报,不是个好主意。

    没有人不想拿加班费,但是,能否拿到加班费可不是劳动者说了算的。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博弈中,前者处于弱势,而资本天然具有最大限度追逐利润的冲动,正因如此,才需要法律法规来平衡,才需要职能部门来监管。遗憾的是,在加班费这个问题上,在一些地方,本该主动作为的监管部门采取了奇怪的“不告不理”、“不诉不究”政策:劳动者不去投诉,它就默认加班费发到手。遵循这个逻辑,自然只剩下加班费算法上可以下功夫了。

    法定的加班费迟迟落实不下来,不仅是法之不彰的问题,更凸现了当下劳动者权益困境根本不在于建立健全制度法令,而在于如何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监管部门不能总是满足于和专家一起“普法”,而应积极执法——与其做加班工资的“布谷鸟”,不如深入企事业单位,严查严究,做一只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啄木鸟”。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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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休可否代替发放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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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工小胡:今年“五一”假期工厂有些员工要加班,企业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可不可以通过安排补休来代替发放加班工资呢? 

  劳动保障部门答复:

  员工法定节日加班,企业须付三倍工资并不能以补休代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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