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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志:看眼神识破盗窃惯犯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8年4月18日  来源/作者 特区报

人物简介:

  叶远生,39岁,三级警督,从警13年,曾是福田公安分局沙头派出所一名刑警,刑侦工作经验丰富,2006年7月,调入福田看守所担任管教民警。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通过人性化管理感化教育在押人员,充分利用“犯罪信息库”的作用,在深挖犯罪工作上取得突出成绩。去年被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评为十佳深挖犯罪能手。

疑犯“老练”样子让他起疑

  去年12月的一天,叶远生正在对新入所的人员进行谈话教育,他的谈话对象叫陈文奇(化名),35岁,湖南人,因涉嫌盗窃被收押。此人身材相貌倒不引人注意,只是那一双眼睛让叶远生格外留心。陈文奇的眼神与其他在押人员的惶恐不安相比显得过于肆无忌惮。按照叶远生多年与犯罪分子打交道的经验,如果是头一次进监所,陌生感、心虚感往往会让他们感到不知所措,通常低着头,眼睛不敢与管教对视。出于一种自我保护,他们也不愿意多说话,往往显得吞吞吐吐,欲言又止。而眼前这个陈文奇倒是“大方”,眼睛直视管教,问一句,他口无遮拦说好几句,显然很熟悉这里的环境。

  叶远生试探地问:“你以前进过看守所吗?”“没有。”陈文奇把脑袋摇晃得像拨浪鼓。没有确凿的证据看来他是不会承认,叶远生心想。谈话结束后,叶远生查看了大量的信息,终于发现了陈文奇的劣迹。这个陈文奇2002年6月曾因在岗厦出租屋盗窃被处理,2005年才刑满释放,当时他用的是吴祥华的名字,但是照片和指纹比对的结果显示:当时的吴祥华就是现在的陈文奇。在事实面前陈文奇无法抵赖,只得承认了自己此番是“二进宫”。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陈文奇刑满释放才两年又参与盗窃,属于累犯,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得到了应有的制裁。

  大脑里储存犯罪信息

  叶远生管理着两个监室,其中一个是过渡监室,这两个监室的管理难度在于流动性大、流动人员多。按规定,在押人员在过渡监室满一个月就要分配到其他监室,所以每天都有人进来,每天都有人离开,一个月下来流动人数可达到50~60人。对于叶远生来说,这项工作对他的记忆力是一项巨大的考验,他要在最短的时间里尽快熟悉每个人的姓名、长相、基本案情等相关信息。积累多了,他的脑袋就像一个信息库,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随时调阅每个人的资料。

  叶远生谦虚地说,他没有什么诀窍,全靠在工作中一遍一遍地反复记忆,记得多了就能融会贯通,举一反三。他告诉笔者,有的时候一个犯罪团伙的成员不是一次同时被抓进来的,可能几个月后才抓到另一个成员。这时候脑子里储存的信息就能派上用场了。如果对信息记忆深刻,脑子里马上就能反应出这个人和哪些人有关联,和哪些案件有关联,根据他们供述案件的不同,挖出他们的余罪。

  过渡监室也是深挖犯罪线索的重要来源。大部分新入所的在押人员对自己的案件考虑得比较多,有争取立功减刑的心理需求。根据他们的检举,开展“精确打击”和“深度打击”,能带破一系列的案件,用最小的成本最有效地打击犯罪。去年3月,有关人员检举了一个涉嫌长期进行入室盗窃违法犯罪活动的团伙,该团伙自2002年以来作案多宗。获悉消息后,福田看守所立即指派叶远生等民警成立专案小组,对该线索进行跟踪调查。通过10天的艰苦讯问和大量的信息查阅、分析、比对,叶远生等人掌握了该犯罪团伙3名成员,年龄都在30岁左右,均为重庆某县人,并掌握了3人详细的外貌特征、居住地点、活动范围。确认这些信息准确有效后,他们将详细材料交给相关派出所。派出所立即根据线索安排民警进行侦查、走访。掌握了3人确凿的行踪后,派出所将3人抓捕归案。经讯问,3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了29宗入室盗窃财物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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