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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债起纠纷枪击对方被判刑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8年4月16日  来源/作者 晶报

   因赌债纠纷,竟携带枪支和爆炸装置,在茶餐厅内持猎枪射伤对方。福田区法院一审认定陈某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

  据查,2006年10月,陈某某经被害人黄某某的介绍在一家赌球网站投注赌博,并欠下黄某1万余元的债,黄某为此多次逼债。2007年6月6日13时30分许,陈某携带一黑色挎包,来到福田区皇岗村某茶餐厅包房和黄某见面,商谈债务纠纷。二人越谈越僵,气氛剑拔弩张。

  此时,陈某随手从挎包中掏出事先准备好的猎枪,对着黄某的头部发射,击中黄某的头部。黄某拿起包房内的一把椅子自卫,陈某又掏出一把手枪发射。黄某和听到枪声赶到包房的茶餐厅员工合力将陈某死死按住,夺下手中枪并报警。公安民警后赶至案发现场将陈某抓获,并从其携带的挎包中缴获20发猎枪子弹、两个自制爆炸装置、一把匕首等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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