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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只要21万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8年4月14日  来源/作者 晶报

  如何解决中等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成了本次两会的一大焦点问题,不但市政协委员们呼吁政府研究这个问题,市人大代表们也在昨天发出联名建议,要求深化住房体制改革,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改善中等收入居民住房问题。

  该建议由人大代表钱卫平、王雯、赖春梅、杨剑昌、肖幼美、纪志勇等联名提出,认为要解决部分中低收入家庭买不起房的问题,必须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入手,建立完善的“保障归保障,市场归市场”的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该体系应该分为三个层次: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为第一、二层次,属于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商品房为第三层次,属于商品市场住房供应体系。

  ↑廉租房:

  每平方米租金5元以内

  代表们建议,为解决本市低收入居民的住房保障问题,政府负责投资修建廉租房,面积可分为15、30、45、60平米等几个档次,各档次比例按申请租房者家庭人口结构情况确定。

  廉租房建设用地由政府统一划拨,地段避开商业旺地、高档社区,政府负责公交、地铁、农贸市场、日用品超市、学校、社康中心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建设资金由政府向商业银行贷款,以租金收入辅以适当政府补贴偿还。政府要统一建设质量标准、统一招标施工、统一物业管理。

  “低收入市民可按人均15平米的水平,根据家庭人口情况,申请租住合适面积的廉租房。”代表们还提出,租金按测算的福利租金水平计收(在政府财力许可的情况下,经预算批准,可再予以适当补贴,在测算的福利租金水平以下计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市民可选择较大面积的廉租房,超面积部分按商品房租金计收。

  代表们表示,按目前的平均建设成本和维修、折旧成本测算,廉租房的福利租金水平可以控制在每平米每月5元以内。三口之家租45平方米住房,每月租金支出在225元以内,约占本阶层大部分家庭总收入的5%~10%,完全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经济适用房:

  60平方米住房21万元

  代表们提出,应把经济适用房作为重点政策倾斜支持的住房类型,在施工建设方面,实行保障住房低价中标,主要解决本市中等收入居民的住房保障问题。

  具体而言,经济适用房由政府负责投资修建,面积可分为40、60、80、100平米等几个档次,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也应避开商业旺地、高档社区,并由政府负责公交、超市、学校等配套建设。施工建设、物业管理等都由政府统一招标。居民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得出租。

  至于申请标准,代表们提出居民每户可按人均20平米的水平,根据家庭人口情况,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售价按测算的福利售价水平计收。人人平等,严格按家庭人口计算最高面积,不允许超面积购买经济适用房。

  居民可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但出售对象必须是政府有关部门,政府回购价按回购时期的同类经济适用新房的售价扣除折旧后确定(免征税收)。

  代表们认为,按目前的住宅建设成本测算,砖混结构住宅每平米不超过1500元,高层住宅每平米不超过2500元。如果优惠地价以每平米建筑面积砖混结构住宅分摊2000元、高层住宅分摊1000元计算,经济适用房的售价水平可以控制在3500元以内。三口之家,60平米住宅,房价为21万元,配合住房公积金、银行按揭等措施,完全在本阶层居民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商品房:

  面积越大税率越高

  代表们提出,对于商品房建议,由开发商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其地价由政府根据地段情况确定底价,招标拍卖,价高者得,物业管理、日常维修标准按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委员会选定。

  代表们还提出,为限制住房过度消费,可考虑按面积确定税率,面积越大,税率越高,多收的税收,部分定向用于补贴廉租房建设和廉租房租金减免,其余作为政府财政收入。

  建议还提出,目前房地产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住宅价格上涨过快和空置率过高。要解决上述问题,应该充分利用税收政策这一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减少流通环节的税收和增加物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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