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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租低于5000元的私房拟免征营业税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8年3月28日  来源/作者 晶报

 昨日,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相关部门为落实本月初财政部、国家税务下发的《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正制定相关税收优惠细则,考虑将私房租赁营业税起征点由目前的1000元提高至5000元,即私房租赁所得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据悉目前该细则正在报批,有望近期公布。

  目前起征点为1000元

  据了解,从2005年1月1日至今,深圳市地税局对私房租赁的个人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私房租赁营业税起征点为1000元。其中,月租金1000元(不含1000元)以下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4.1%(房产税4%、印花税0.1%);而月租金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税收综合征收率则为8.22%(房产税4%、印花税0.1%、营业税3%、城市维护建设税0.03%、教育费附加0.09%、个人所得税1%)。

  营业税起征点或提至5000元

  根据本月初下发的《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从2008年3月1日起,个人住房出租将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落实该《通知》,相关部门考虑将私房租赁营业税起征点由1000元提高至5000元,一旦实施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将免征营业税。

  据了解,月租金5000元以下和5000元以上适用不同的综合税率。至于具体税率是多少,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尚不能透露,但相比目前适用的税率会有大幅下降。

  对房屋租赁价格影响不大

  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一旦确定实施,是否能降低目前深圳市房屋租赁价格?中原地产深圳分公司一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可能性不大。“首先,这些税收占租金的比重很少,只有5%左右。加上目前市场上出租房屋的业主中只有少数进行登记,这意味着,真正有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等的业主所占比例很小。”该负责人认为,房屋租赁价格更多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

  市地税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负责人也表示,深圳去年11月份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至今,只有极少数个人房屋出租者主动缴纳该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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