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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懂多少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8年3月1日  来源/作者 论坛

有多少人踏踏实实地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

    “15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转瞬即逝,他们都是我们的同胞兄弟,他们背后又有多少个家庭将面临悲痛的生离死别,这次火灾事故教训是极其惨痛的,影响是极其恶劣的,值得我们深刻反思认真总结!” --深圳许 市长    

    这个帖子,写得有些撕心裂肺。 

    2月27日,深圳南山那家废品回收站的大火,夺去了“15条鲜活的生命”。 

    刻下,各级部门正在善后、追究责任、总结教训、排查整治。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像市长一样地感到悲痛,撕裂地悲痛。十几个刚刚开始人生梦想的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就这样以“烧得面目全非”的姿态,离开了这座城市,离开了这个世界。 

    教训是惨痛的,反思是要深刻的。在这场大火之中,除了网友们苦苦追问的事故原因、企业责任、有关部门是否失职等等之外,我想还有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是,他们在被火魔吞噬之前,做过什么自救的努力?  

    “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从公开的报道,我们无法完全还原当时的情景,无法听到他们嘶哑的悲嚎,无法看到他们窒息前的挣扎。但在以往的火灾事故中,可以察觉到的一个事实是,很多人在突发灾害面前,缺乏必要的消防知识和自救能力。虽然,对于困在紧锁大门的仓库之内的“2.27火灾”遇难者来说,自救成功的希望仍是那么稀微,但假设,如果他们掌握足够的逃生知识,或许,生的希望就大那么一点点了。  

    这样的假设,对于逝者已毫无意义。但于生者,这种思考却不失为一个“举一反三”的反思契机。  

    消防意识薄弱,好象是大多数国人的通病。“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宣传标语,大家耳朵都听出老茧来了。但在火没有烧起来之前,谁把这话切切实实地当真?我们到底为消防做过些什么?单位里有什么消防死角?家里是否配备了灭火器材和逃生工具?消防器材会熟练使用吗?住宿前,你是否察有看消防通道的习惯?你甚至,是否在公交车上公然抽烟?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都有侥幸心理,认为即使发生火灾了,也会有消防救援,自己不会有生命危险,主观意识上轻视了火灾的危害和杀伤力,不相信自己会成为那不幸的万分之一的受害者。然而,大火总在陡然间迸发,猝不及防。教训摆在面前,加强消防意识,防患于未然,真的不是一句空话。   

    其次,是否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虽然国家的《消防法》明确规定,各级部门要认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门、单位和新闻媒体要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形式,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并特别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责成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可是,此类消防宣传教育中,有多少不流于形式,有多少人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学过,真真正正地“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  

    第三,是否有必备的灾难意识?一个被广泛引用的例子是,在印度洋海啸灾难中,一位十来岁的英国小女孩,利用自己在课堂上学到的知识,察觉到可能会发生海啸,立刻告诉她的父母和周围的其他人,组织大家向高处逃生,救了一百多人的性命。趋利避害,是人类的本能,但在灾难降临时,仅靠“急中生智”的自我保护是远远不够的,日常的、系统的、规范的灾难教育更为重要。据悉,目前已有部分城市,将“灾难教育”列入教学内容,培养孩子面对意外和灾难。但是,对于广大的农村学生来说,听起来有点象泊来词的“灾难教育”,可能还是个奢侈品。而恰恰是像“2.27火灾”中的遇难者这样的农村孩子,他们面对突发意外的概率其实要高得多。因此,一方面政府有必要普及“灾难教育”,将防灾避难教育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以提升每个公民防灾避难的能力;另一方面,作为一种生存需要,我们每个人都要有应对灾难的意识,并自觉进行必要的技能训练。  

    灾后总结惨痛教训,是必要的!  但消防安全,并不仅仅是消防部门的职责,也应该是公民的一种必然社会责任和自身的生存需要。血的教训已经告诉我们,“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绝不是一句空话。火灾过后,更有必要的是,我们中的每一个人,都应该行动起来,防火患于未燃,即使万一意外猝然来临,也能尽最大可能地减轻灾难的祸害。         

来,测试一个,看看您使用过或者会使用哪种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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