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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30万套出租屋实现统一招租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8年12月4日  来源/作者 商报

  据悉,罗湖区30万套(间)出租屋将全部由受政府委托的股份公司、物业公司统一招租、集中管理和服务,让政府对租住人员信息有一本“明白账”。

  该区提出,按照政府管理、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物业介入的原则,由城中村及老旧城区住宅类出租屋由业主与集体股份合作公司或物业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根据具体情况推行三种模式:

  1. 全权委托管理模式

  出租屋业主全权委托集体股份合作公司(物业公司)负责统一发布招租信息、代办出租屋合同登记(备案)等事宜;相应的市场风险和法律责任也同样全部转由集体股份合作公司(物业公司)依约定代为承担。

  2. 业主定价委托管理模式

  这种模式的出租屋业主自主确定租金价格,独享租金并承担市场风险,而被委托方集体股份合作公司(物业公司)只依法依约承担主要管理责任。

  3. 委托发布招租信息

  被委托方只负责统一发布招租信息,接收或更新出租屋业主通报的租住人员信息;而申办出租屋合同登记(备案)、缴交税费、申报租住人员信息及房屋租赁洽谈等事务,则由出租屋业主自行负责。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统一招租的最大好处,是从源头上杜绝了‘二房东’和‘黑中介’介入,同时能够全面准确地掌握入住人员的信息。”

  据了解,目前罗湖区的28个城中村中,股份公司或物业公司已与出租屋业主签订了委托管理服务协议书6035份,出租屋由物业公司统一招租集中管理服务覆盖率达到97%。

  而通过统一招租这一管理模式,罗湖区促进了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效率的提高,确保该区社会治安持续好转,为创建深圳核心城区提供了优质、平安、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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