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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创出租屋管理五种新模式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8年11月14日  来源/作者 深圳商报

  深圳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旅业式”、“物业式”、“单位自管式”、“散居包片式”和“院区围合式”等五种规范化管理模式。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旅业式”社区1594个,“物业式”小区2770个,“单位自管式”企业1888个,“院区围合式”社区1613个,“散居包片式”片区6927个,覆盖流动人口近千万人。

  1.旅业式:

  旅业式是将出租屋作为个体旅馆进行管理,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全程监控管理,要求建立租住人口信息网络,将信息资料及时录入电脑。

  适用于“城中村”单位和个人整幢出租屋管理。如福田区田面村率先对出租屋实行“旅业式”管理,实行了“居住卡”管理,做到租住人员“来有登记,走有注销”,以达到出租屋案件下降、税费上升。

  2.物业式:

  物业式是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处)协助政府部门对出租屋实施管理,认真做好租住人员的登记、注销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料报送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

  适用于住宅小区分散出租屋的管理,主要针对有物业管理的老城区。如梅山苑社区在出租屋管理中实行该模式,聘保安部长为出租屋管理站副站长,由保安员上门登记,其信息录入电脑系统,并与公安部门实现联网。目前,梅山苑社区的租赁合同登记率达100%,小区治安“零案发”。

  3.单位自管式:

  单位自管式实行“谁用人谁管理”,由各用人单位相关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收费、统一维修,企事业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暂住人员的登记工作。

  适用于大型商场、酒店、超市、工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集体宿舍暂住人员的管理。如松岗出租屋管理所和松岗派出所要求相关企业人事部门主动配合出租屋综合管理所的登记工作,根据“来有登记、走有注销”的原则,单位员工有变动,要及时通知出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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