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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深圳市首次住房困难家庭情况普查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7年9月21日  来源/作者 本地宝


    因服兵役、读书等原因不与被普查家庭同户居住的,视为同户居住。  

    问:实际拥有住房但未办理房产证的家庭是否属于被普查对象?  

    答:实际拥有各类住房(包括政策性住房、商品房、自建私房、集资房、军产房)但未办理房产证,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0平方米的,不属于被普查对象。  

    问:曾购买政策性住房,现已通过“绿转红”将政策性住房出售或赠与他人的家庭是否属于被普查对象?  

    答:曾购买政策性住房,现已通过“绿转红”将政策性住房出售或赠与他人的家庭不属于被普查对象。  

    问:曾拥有自建私房或自建私房用地,现已出售或赠与他人的家庭是否属于被普查对象?  

    答:曾拥有自建私房或自建私房用地,现已出售或赠与他人的家庭不属于被普查对象。  

    问:曾有住房被拆迁,现已获得货币或实物补偿的家庭,是否属于被普查对象?  

    答:曾有住房被拆迁,现已获得货币或实物补偿的家庭,不属于被普查对象。  

    问:已签订购房合同,未办理房产证的家庭是否属于有房?  

    答:已签订购房合同,未办理房产证的家庭属有房家庭。该类符合条件的被普查家庭住房类型应属“有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的情况。

    问:普查表上“被普查家庭住房类型”中无房是指什么?

    答:普查表上无房是指,被普查家庭不拥有住房或自建私房用地,其中住房包括政策性住房、商品房、自建私房、集资房、军产房等。  

    问:填写普查表时,户主如何确定?  

    答:若夫妻双方均有深圳市户籍,自行协商后可由一方作为被普查家庭户主填写;若仅有一方有深圳市户籍,由有户籍的一方作为被普查家庭户主填写。  

    问:普查表上户籍迁入深圳市时间以什么为准?  

    答:户籍迁入深圳市时间,以户口本上反映的时间为准。  

    问:配偶、子女为现役军人及境外人士的,身份证号码如何填写?  

    答:现役军人的身份证号码填写军人身份证号码,境外人士填写其护照号或外国身份证号。  

    问:普查表中婚姻状况形成时间如何确定?  

    答:未婚者无需填写;若有多次婚姻,以现婚姻登记状况形成时间为准;已婚家庭填写结婚时间;离异家庭填写离婚时间;丧偶家庭填写配偶死亡时间。  

    问:普查表上“烈属”、“残疾”、“低保”如何认定?  

    答:认定“烈属”、“残疾”、“低保”均以民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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