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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公交车上摔成重伤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7年8月2日  来源/作者 本地宝

  昨日(1日),家住福田区香蜜湖年逾八旬的蓝老伯仍然是一筹莫展。这一天,距离妻子5月24日乘坐公交车摔断腿已经有两个多月了,他和儿子为此与涉事公交公司交涉也有一个多月了,但至今没有找到肇事司机,也没有办法取得任何赔偿。律师指出,找到目击者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同时伤者家属可以考虑搜集伤者摔伤时就诊病历、事发当日附近监控录像等作为间接证据。

    涉事公交公司调查后表示没有司机承认此事。律师指出,如果当事人能证明确实乘坐了该趟公交车,公交公司就应当赔偿

    伤者家属:车身猛烈震动老人摔伤

    蓝老伯及其儿子蓝先生介绍,5月24日上午10时,蓝老伯和妻子张女士夫妻二人,在莲花一村邮局领取退休工资后,由莲花一村乘坐西行的某公交公司的公交车返回翠海花园。由于上车匆忙,两人未来得及让司机查看老年乘车优待证。待车行至交通大厦站停下后,张女士起身准备上前向司机出示证件。但使老人没有想到的是,车子刚停后又突然发动起来,车身猛烈震动,将她摔倒在车厢地板上。

    蓝老伯和坐在旁边的乘客赶紧搀扶,但张女士当时已经动弹不得,呻吟不止。蓝老伯这才意识到老伴伤得很重。当汽车开到北大深圳医院公交站时,蓝老伯在两名乘客的帮助下,将老伴送到了北大深圳医院急诊科。经医院诊断,老伴左侧股骨骨折。情急之下,蓝老伯忘记记下车牌号和司机姓名,也没有留下其他乘客的联系方式。

    5月29日,张女士接受了手术,并打上了钢板。6月21日,她出院回家休养。医生嘱咐她必须卧床休息六个月,并坚持服药定期复诊。现在,她仍只能痛苦地躺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从住院到现在,共花费医药费等费用2万余元。

    涉事公交公司:没有司机承认此事

    张女士的儿子蓝先生认为,既然母亲是在公交车上由于司机操作不规范导致摔伤的,涉事公交公司理应给予赔偿。但是,涉事公交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向他表示,询问该线路当日事发时段所有值班司机后,并没有人承认发生过这件事。蓝先生则表示,虽然父亲不记得车牌号和司机姓名,但能够说出乘车的大致时间、司机的基本体貌特征以及该车辆的部分特征,由此找出肇事者应并非难事。

    昨日上午,记者就此问题也与涉事公交公司有关人员取得了联系。对方表示,伤者家属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是在该公司的公交车上摔伤的,这样公司才可能承担相应责任。但目前蓝先生提供的信息显然不能充分证明其母亲确实是在其公交车上出现的意外。

    与涉事公交公司交涉未果后,蓝先生还向福田区交警大队报了案。福田交警大队受理了此案,并对当日该时段所有当班司机进行询问,没有人承认发生过此事,随后,交警大队在报纸上刊登了寻找目击证人的公告,但一直也没有目击者与其联系。

    律师:关键是找到事故目击者

    找不到目击者,张女士的赔偿问题该由谁买单?记者就此采访了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主任甘勇明律师。

    甘律师认为,如果蓝先生能够找到目击者、证明其母亲确实乘坐了该线路公交车并在车上摔伤,即使没有找到当班司机,事故的赔偿主体涉事公交公司也应当给予相应赔偿;但若蓝先生无法找到目击者,其父亲的证言则由于他是伤者的利益相关人不会得到采纳,他可以搜集母亲摔伤时就诊病历、事发当日附近监控录像等作为间接证据,同时继续努力寻找目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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