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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开网吧非法获利 一被告人被判非法经营罪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7年3月7日  来源/作者 本地宝

    晶报讯(记者曾烨通讯员黎开颖)近日,龙岗一男子因私开网吧被龙岗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5年9月,孙兆某伙同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在逃)在没有取得相关证照的情况下,在龙岗区布吉街道老圩村十巷七号二楼设立“超越”网吧,并雇用员工王秀某等六人(均另案处理)管理该非法网吧,进行非法经营活动。该非法网吧实行二十四小时营业,并以会员制(上网每小时2元)和临时卡(上网每小时2.5元)两种方式招揽生意。2006年9月26日,公安人员对该非法网吧进行清查并将被告人孙兆某当场抓获。经查,自2005年9月起至2006年9月26日止,该非法网吧营业额共计人民币310557.45元。孙兆某非法经营违法所得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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