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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举措改善医患关系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7年3月23日  来源/作者 本地宝

    本地宝深圳讯 市政协文教卫体委员会、农工党深圳市委在向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提交的集体提案中指出,医患关系不和谐正在上升为需要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的突出社会矛盾之一。

    据深圳市医学会统计,近两年,受理医疗技术鉴定的案例每年增长70%以上,90%以上的医疗纠纷都要求经济赔偿。特别是近年来“医闹”事件频发,屡屡发生殴打、辱骂医务人员的事件,院长被打断肋骨者有之,护士被扇耳光打破耳膜者有之,纠集“黑衣人”围堵医院者有之,甚至酿成恶性群体事件,严重地破坏了医务人员与广大人民群众应有的和谐关系和医院的正常秩序、严重损伤了医护人员的职业自豪感和工作积极性,同时也严重损害了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的形象。

    医患关系对立的八大原因

    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期间,医卫界的20多位政协委员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举行了座谈会,大家分析的结果是,造成医患关系对立至少有八条原因:

    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滞后,造成医患矛盾突出;

    二、缺少相关法律制度的强有力约束;

    三、医院自身存在管理上的漏洞,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四、患者对医疗救治的科学性认识不足,期望值过高;

    五、个别媒体不能客观报道医疗纠纷;

    六、“医闹”有利可图;

    七、政府管理不到位,缺少必要的法律手段和保护措施;

    八、医疗保障体系不完善。

    八点建议找出路

    对此,委员们提出八点建议改善医患关系。

    ——建议制定《深圳市医疗纠纷仲裁办法》。

    集体提案认为,应充分利用深圳的立法权优势,在国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框架内,对医疗纠纷的责任、鉴定、赔偿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因为公立医院是国家财产,医院负责人没有权力在处理医患矛盾时决定赔偿标准。赔偿与否和赔偿标准都应取决于医学会的鉴定和法院的司法仲裁。

    ——成立医疗纠纷处理中心。

    提案建议成立深圳医疗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或医疗纠纷处理中心。由综治办牵头,卫生、公安、城管等部门参加,参照《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医疗纠纷处理办法,把医疗纠纷的处理权、赔偿权以及支付财物权等脱离出来,以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医院设立警务室,维护正常秩序。

    提案建议可考虑在大医院设立警务室,小医院设立警务工作站,在门诊高峰期派警力综合执勤,依法制止各种“医闹”行为。对“职业医闹”或不明身份的“黑衣人”,要列入治安黑名单坚决打击。

    ——建立医疗风险预警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医患纠纷和医疗风险的发生。

    提案建议医院成立“医疗安全管理科”或实行“新闻发言稿”制度,专门负责调解医疗纠纷或及时对外发布有关信息。要认真研究努力探索处理突发性事件的方式、方法和路径,通过新闻发言人让市民了解目前医疗技术水平所能治疗的疾病、所不能克服的困难以及治疗方法中存在的必然风险,这样可以使患者对治疗有合理的期望值,有利于正确对待手术的并发症、不可避免的差错率等。

    ——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机制。

    提案建议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加快少儿保险、大中小学生保险设置步伐,充分发挥社保基金整体效应,取消封顶线,探讨个人帐户资金的分流方式,比如个人帐户资金可以由家庭成员共享或进行再保险。改变医疗保险结算办法,比如多病种、特殊病种、扩大病种结算办法的包干办法。

    ——全面推行“医务人员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提案建议政府出台文件,凡是在深圳市范围内的医疗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保险责任应是被投保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医疗责任保险可以按医院和个人或政府各出一部分进行缴付,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使医务人员从复杂预防心理和纠纷中解脱出来,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从而促进医患关系不断走向和谐。

    ——深圳媒体要努力引导建立和谐医患环境。

    ——加强对医务工作者和广大市民的宣传教育,重塑“白衣天使”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崇高形象。 (米鹏民 王美华 实习生叶菲 麦进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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