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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红:要见义勇为 更见义智为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7年12月19日  来源/作者 本地宝

李朝红
李朝红
陈晓旭
陈晓旭

    2007年7月,深圳梅华路,李朝红正和家人在马路上走着,远处传来“有人抢劫”的呼叫。李朝红没和家人打招呼,拔腿就往呼叫声音传来的方向追去,家人看得目瞪口呆,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来不及想,就是一种本能。”李朝红这样形容当时的心情。

    这不是李朝红第一次在深圳抓贼,2006年9月20日上午,岗厦公交车站,李朝红也赤手抓住了一名抢项链的劫匪。 

    见过李朝红的人都会对他印象深刻,他皮肤黝黑,身形高大,有着1.82米高大个头的他常被误认为不是警察就是拿枪杆子的,却没想到他真实的职业却是拿笔杆子的记者。 

    “不是身材高大就能抓贼。”虽然身材高大给抓贼带来一定优势,但他认为在见义勇为过程中,胆略与智慧更重要。李朝红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专业,熟悉犯罪心理学,这使他了解犯罪分子心理,并能掌握抓住犯罪分子的最佳时机。 

    “见义勇为固然重要,但在见义勇为过程中保全自己的性命同样不能轻视。”李朝红感慨,一些见义勇为者在与歹徒搏斗中英勇献出生命,可歌可泣。但勇者失去生命却是令人悲痛的,也让他们的亲人受到莫大的伤害。 

    有一组数据表明,自深圳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以来,受表彰的1000多名见义勇为者中,牺牲的勇士有50多人。 

    这样的事实令人悲痛,也令人警醒。深圳见义勇为基金会张会长曾呼吁过,社会不仅提倡见义勇为,更提倡见义智为和见义众为。 

    李朝红的想法,与深圳市提倡的“见义勇为、见义智为、见义众为”宗旨是一致的。 

    “我抓贼时从来不逞莽夫之勇。”李朝红分析自己两次赤手抓贼时,都对危险进行了判断和分析。2006年,李朝红在深圳第一次抓贼时,就是确定抢劫者放松警惕后动的手。当时,这名抢劫男子站在公交站佯装等车,李朝红从背后将男子按倒在地,然后抽出男子身上的皮带将其双手捆绑。 

    2007年的这一次抓贼,李朝红同样与歹徒进行了斗智斗勇。事实上,李朝红在追赶过程中对歹徒有无利器、有无同伙等情况进行了基本判断。“我是一名记者,在采访中也接触到一些勇士见义勇为牺牲的事情。”李朝红说,失去生命的勇士给亲友带来了巨大悲痛和伤害。 

    熟知他爱打抱不平的性格,家人经常会提醒他,一定要保重自己。这也经常提醒李朝红,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义的同时,更要见义智为。 

    人物回放 

    2007年7月,本报记者李朝红和家人走在深圳梅华路时,看见一名男子抢劫后飞快逃跑。李朝红见状迅速追赶,经过一番搏斗,与赶来的治安员和群众将其制服。这是李朝红继2006年9月20日抓获一劫匪后,再次抓获劫匪。 

    推荐理由 

    见义勇为固然重要,但对社会、对亲人而言,保护生命更为重要。李朝红两次擒劫匪,自己也没有受伤。这提醒我们,路见不平,不仅要见义勇为更要见义智为。 

    人物感言 

    见义勇为者在与歹徒搏斗中英勇献出生命或是受到伤害,固然可歌可泣,但在见义勇为时保全自己的性命同样不能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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