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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传销公司借"金融联"诈骗6700万元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7年10月19日  来源/作者 本地宝

    近日,由深圳市福田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某、吕某非法经营案在福田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的庭审过程持续了近四个小时,被害人、被告人家属、涉案单位员工等五十余人到庭旁听。

    此案由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侦查终结,深圳市检察院交办福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查明,被告人李某某在2005年12月成立深圳市时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商公司)并自任公司董事长,并以人民币500万元的价格取得了深圳市金融联公司“金融联”商标使用权。李某某制定了发展时商“Q金卡”会员、服务站的制度,个人缴纳600元至6000元不等的年费,可以成为时商公司的“Q金卡”会员,公司缴纳1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年费可称为时商公司的服务站;会员可以申请转为服务站,服务站可以发展下级服务站和会员,并根据发展的下级服务站和会员数量、等级获得提成返佣。时商公司自行或者通过分销商发展会员、服务站,分销商根据其发展的会员、服务站的数量、等级获得提成返佣。

    被告人李某某、吕某利用社会民众对“金融联”品牌的信任,进行虚假宣传、推广,在短短的六、七个月时间内,发展会员8000余名、服务站500余家,收取服务站、会员缴纳的管理费、会员费人民币6700余万元,波及全国27个省市、地区。该案波及面较广,社会影响较大,中央电视台新闻节目对此亦有报道。在辩论阶段,公诉人和辩护人就本案的犯罪主体、主观故意、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展开激烈交锋,两名被告人的辩护人均作了无罪辩护,公诉人对辩护意见进行了有力地驳斥。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近4个小时,福田区人民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相关标签:传销公司 金融联 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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