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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路强索“车位费”》追踪:埋下治安隐患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6年9月22日  来源/作者 本地宝

    许多读者纷纷来电谴责强索“车位费”做法,希望政府下大力气解决这一难题

    晚报昨天(20日)以3个版的篇幅刊发了夜班司机被强收“车位费”的报道,消息在市民和业界引起了巨大震动,热心读者纷纷致电本报声讨“车位费”。

    市民声音

    很多地方都在收取“车位费”

    罗湖一读者来电讲述了自己的遭遇。一次,他在东门本色酒吧出来打的士,刚上车,就有人跟过来向司机要3元钱,司机刚问了一句话,对方马上气势汹汹地说,“少废话,你想不想混了。”司机只好乖乖掏了3元钱,这才放行。

    宣先生来电称,在儿童公园旁的某酒店旁,有很多单车、摩托车、三轮车拉客,也有人收“车位费”:单车为150元/月,三轮车180元/月,摩托车200元/月。

    骆先生报料称,在南山大道南山九街上的一处菜市场,有人要收150元/周的“车位费”,不交就会挨揍。

    业界说法

    解决问题需要政府下大力气

    深港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朋说,这样的事情我们听说了很多,也有司机回来反映过,但要真正解决这个问题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我们反映了很多,到头来自己也觉得有点无奈。出租车司机也有同样的无奈,最后不得已也就默认了。依旧要面对这个现实,很多人最后选择了同“看场人”的“交易”。

    由于收“车位费”,还引起了很多纠纷,成为治安隐患。现在我们的司机轮换得也比较快,司机也都来自全国各个地方,不是每一个司机都很懂得这种“规则”,有的司机可能就去了“不该去的地方”,于是就种下了纠纷的隐患。如果这是一个脾气好一点的司机,可能就忍气吞声了,如果换了个性格稍微强一点的,也许矛盾就出现了,“这是公共的地方,凭啥我不能在这里等客?”

    这是整个社会管理体系上的问题,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努力。

    友联运输实业有限公司刘队长说,收取“车位费”现象在我们这个行业很普遍,几乎每个夜班司机都会遇到。感觉这样下去肯定不行的,控制地盘,和土匪没什么两样。交“车位费”对于夜班司机来说,是个负担。但从司机个人考虑,排一下队,生意会好一些。作为公司管理者来说,这绝对是不正常现象。因为他们霸占的是公共场所,应该由政府来管理,现在变成少数人来管理,是不正常的。是不正当的竞争,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秩序。

    解决“车位费”要从企业和政府两方面下手。企业方面,要从长远角度考虑,不能只顾眼前的一点蝇头小利而置企业的形象品牌于不顾,政府有关部门也要相应地提高管理力度。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政府下大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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