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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拉游客“黑店”购物旅行社“假一赔一”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6年12月26日  来源/作者 本地宝

    市旅游局将采取十项措施规范旅游经营

    晶报讯(记者 赵军)昨天(25日),深圳市旅游局举行了全市旅游行业开展诚信旅游、加强行风建设工作会议。市旅游局局长李小甘在会议上表示,市旅游局今后将采取十项措施从制度、机制上来规范旅游经营,引导旅游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加强我市旅游行风建设,全面建立和健全我市旅游行业诚信建设体系。

    据介绍,目前我市旅游市场主要存在不诚信经营的突出问题包括违反合同约定,在住宿、交通、餐饮等方面降低等级标准;零、负团费低价竞争;超范围经营;恶意欺诈;擅自增减项目,压缩游览时间,增加购物点和自费项目;为境内外旅行社在深圳设办事处提供经营场所,出租旅游经营权;虚假广告宣传;未经同意擅自将游客转、拼团;个别旅行社忽视旅游安全。

    市旅游局副局长易能全透露,今后市旅游局将联合有关部门重点查处旅游购物商店和旅游景区(点)账外给付旅行社导游、旅游车司机回扣和出售质次价高商品的不正当经营行为及导游、旅游车司机私下收取回扣的行为;打击以“深圳一日游”为名的购物欺诈活动,集中力量清理一日游市场;加大对非法旅游行业杂志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发布违法违规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对于擅自安排游客到境内外的“黑店”购买高价的假冒伪劣商品的旅行社,将按照相关规定,责令旅行社“假一赔一”,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部分旅行社恶意违反旅游合同的行为,还会责令旅行社双倍赔偿游客损失。

    在昨天的会议上,市旅游局要求全市各旅行社不得组织中国公民到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出国目的地国家以外的国家旅游;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额外付费项目;旅行社必须安排游客前往证照齐全的旅游购物店,并在行程表中标明所安排旅游购物店的名称;各旅行社必须使用新版出境游旅游合同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不得恶意违反旅游合同。

    □十项措施

    1.加强旅行社及下属营业部的管理,打击旅行社非法出租经营权行为。

    2.加大出境游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加强对组团社的管理。

    3.打击购物欺诈,整治商业贿赂及非法旅游经营行为。

    4.加强深港区域合作,大力实施“优质诚信香港游”推广计划,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5.探索导游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导游服务质量的监管,切实加强我市的导游队伍建设。

    6.完善行业管理的法规依据和手段,加大行业管理力度。

    7.加强旅游安全管理,维护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

    8.建立科学的旅游诚信评价体系,积极推进创建旅游企业诚信活动。

    9.加强行业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旅游诚信信息化平台,大力推行旅游行业标准化管理。

    10.重视监督,广泛宣传,培育意识,强化观念,推进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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