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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监管部门老住宅区3年内配齐“管家”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6年11月22日  来源/作者 佚名

    11月19日至24日是我市的第三届物业管理周。昨天(20日)上午,晚报天天热线“变身”物业管理热线,在政府职能部门、物业管理企业和广大业主之间搭起了沟通的桥梁。8部电话热得烫手,铃声此起彼伏,接听电话的物业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应接不暇。热线接听过程中有关人士透露,全市1994年11月1日以前建成但还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老住宅区,将在3年内实现环境大变样,全部配齐“管家”。

    热点:老住宅区将陆续引进物管

    以往的天天热线,接到的基本都是市民投诉,可昨天,家住木材公司宿舍的李先生却打来电话称赞社区环境变化大。“像木材公司宿舍这类老住宅区以往可是问题集中点,通过政府的综合整治,引进物业管理,社区环境立刻不一样了。”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监管处相关负责人雷文优说,这一做法已在全市铺开,我市将在3年内完成老住宅区的环境整治工作。

    雷文优所说的“老住宅区”大多诞生在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由各个企事业单位开发。企业转制后,单位房成了个人房,社区老旧残缺问题多,也没人管。“这些老住宅区主要有3类问题,一是治安问题,二是卫生问题,三是消防等安全隐患。”罗湖区建设(住宅)局物业监管科负责人邓子文说,2004年底,区委区政府决定对全区老住宅区进行全面整治。老住宅区的居民惊喜地发现,小区里绿地多了,路灯多了,大门口也建起了岗亭。同时,主管部门还帮助老住宅区引进物业管理,由物业管理公司替代政府承担或协助完成环卫管理、治安管理、安全管理、人口管理、社区服务、社区宣传等基层事务。

    “到今年年底,罗湖172个老住宅区的环境整治工作基本就可以完成了。”邓子文告诉记者,这项工作是摸着石头过河,需要居民的配合和支持。比如,有的居民没有物业管理消费习惯,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只好苦口婆心地上门做工作。

    难点:设立小区业委会遭遇困难

    “我们小区业主意见不统一,成立业主委员会一拖再拖,这可怎么办?”昨天上午,短短一个半小时里,海丰园、东乐花园、松泉山庄、龙园山庄、中信星光名庭等众多社区的居民纷纷来电,投诉业主委员会成立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龙园山庄的业主张先生说,他们小区曾经筹备过一次业主委员会,但是因为业主们意见不统一,最后只好不了了之。直到现在,小区业委会始终没有成立。这个情况在各区物业监管部门看来都是非常典型的。宝安区建设(住宅)局物业监管科副主任付红表示,业委会必须代表业主的意愿,它的成立必须按照《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来办。同时,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应当依法组织本辖区内首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焦点:业委会违规行为如何处置

    昨天,部分市民通过天天热线反映了业委会在行使权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的业主怀疑业委会在行使权利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有的业主则抱怨业委会工作积极性不高。

    “业委会成员做的都是义务工作,因此部分成员积极性不高是可以理解的。”雷文优说,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物质鼓励可以提高业委会的工作积极性。他建议业主们通过业主大会表决的形式,决定是否要给业委会成员发放津贴。据规定,业委会如有越权、不积极履行职责、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等行为,侵害多数业主合法权益,或严重影响社区安定和社会稳定的,区物业监管部门可责令其解散。但雷文优介绍说,由于业委会目前还是个自治组织,一旦某些成员有违规行为,最多就是甩手不干了,业主很难追究其法律责任。因此,如何加强对业委会的监管,如何完备相关法律条例,将是深圳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记者 周茹 赵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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