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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将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实行禁区式管理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6年11月1日  来源/作者 本地宝

  本报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昨天通过了关于授权香港特区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按照这个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将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实行禁区式管理。

  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时决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深圳湾口岸启用之日起,对该口岸所设港方口岸区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的范围,由国务院规定;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土地使用期限,由国务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 
 
 

  又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巡视员王世瑚昨天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说,为防止有人在港方口岸区从事一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和一些其他违法活动,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实行禁区式管理。

  他表示,除了执勤的人员和经过许可的人员以外,另外是过境的司机和旅客,其他人都不得进入禁区。所以,完全可以依照香港的《公安条例》和有关规定把口岸管好,避免在口岸内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和其他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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