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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未来五年将重点开发中低价位住房(图)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6年10月21日  来源/作者 本地宝

  关外势必成住房开发热土

  本报讯记者 金璐、周敏报道:深圳未来将重点开发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在2006年至2010年的5年规划期内,深圳将建设各类住房69万套,总建设面积5700万平方米。规划期末,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完全解决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

  目前,《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已经印发。5年期间,深圳将建设各类住房69万套,其中建设商品住房55万套,建设政策性住房14万套(包括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6万套,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1.4万套,建设面积570万平方米)。

  规划还细分了特区内外的新建住房数量,基本划分为:特区内建设商品住房10.5万套,特区内建设政策性住房2万套;特区外建设商品住房44.5万套,特区外建设政策性住房12万套。

  按照规定,在规划期内,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政策性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其中,经济适用房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公共租赁住房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由于特区内土地越来越少,因此深圳关外,如龙岗中心城、宝安中心区、龙华、横岗、光明、沙井和坪山等地将成为新增住房建设重点发展的地区。这些地区的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建设资金等方面将被给予优先安排。

  “十一五”期间深圳将促进住房保障由“以售为主”向“以租为主”转化。规划期内,政府将不断创新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模式。如政府除统一建设一定数量的公共租赁住房外,在部分商品住房用地出让时,可配套建设占住房总建筑面积10%~15%的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产权归政府。政府查处没收的违建住房可依法转为公共租赁住房,以此来扩大公共租赁住房的来源。

上图:深圳关内土地开发殆尽(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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