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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参保劳务工全国最多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06年10月20日  来源/作者 本地宝

  劳务工参加养老、工伤和医疗保险人数分别达到300万人、617万人、480万人

  深圳参保劳务工全国最多

  本报讯我市劳务工参加养老、工伤和医疗保险人数均占全国同险种劳务工参保人数的30%以上,成为全国劳务工参保覆盖面最广、参保人数最多、参保比例最高的城市:这是记者从昨天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主题为“创新社保体系,夯实和谐社会基石”的新闻发布会获悉的。  
  
 
  “安全网”呵护劳务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袁建勇介绍,我市逐步在全市建立起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医疗保险等保障项目齐全、法律制度完善、覆盖范围广泛、参保率较高、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手段现代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16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8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159万人,工伤保险参保717万人,户籍人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99.8%。

  我市把劳务工也纳入社会保险这张“安全网”中,推出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劳务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全覆盖”等新措施,劳务工参加养老、工伤和医疗保险人数分别达到300万人、617万人、480万人,均占全国同险种劳务工参保人数的30%以上,使我市成为全国劳务工参保覆盖面最广、参保人数最多、参保比例最高的城市,我市劳务工社会保障工作的经验得到国家、省劳动保障部门的充分肯定。

  工伤保险实现“全覆盖”

  我市早在1990年就推出了工伤保险制度,1993年在全国首先制定《工伤保险条例》,把广大企业和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我市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推进工伤保险全覆盖:改变社会保险捆绑式缴费的做法,允许企业先参加工伤保险,把工伤保险覆盖面做大。

  我市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低缴费基数。如2006年深圳社会平均工资为2706元,按照规定的最低缴费工资为1624元,而劳务工实际工资只有1000元左右,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差较大,制约了覆盖面的扩大。我市在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基础上,适时调整缴费基数,规定劳务工按实际工资缴费,有效地推动了覆盖面的扩大。

  我市还采取灵活的缴费办法。考虑到劳务工流动性大,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同一个月内参保人员流动后,允许互相顶替,灵活处理;并建立奖励机制,重奖工伤预防好的企业,对少数违规企业进行处罚,在媒体公开曝光,起到警示作用。

  目前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达717万人。其中,劳务工参保617万,占总参保人数的87%,基本实现了工伤保险全覆盖。

  我市将建少儿住院保险

  我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综合医疗、住院医疗和劳务工医疗三种形式的医疗保险体系,保障了各层次劳动者的医疗需求。针对劳务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我市率先探索建立劳务工医疗保险制度,今年6月在全市全面推广。

  劳务工医疗保险缴费低,每人每月交12元,用人单位交8元,个人交4元;保障水平较高,既保住院又保门诊,门诊次均费用约47元,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77%;住院次均费用2818元,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58%;而且就医方便,依托社康医疗中心就近就医、逐级转诊,目前已定点联网了522家社康医疗中心和医院,劳务工就医实现了小病进社康,大病进医院。

  到今年9月底,短短4个月时间,参加劳务工医疗保险人数就由试点期间的100多万人激增到307万人,提前3个月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全市三种形式医疗保险参保584万人,其中劳务工参加各层次医疗保险近480万人。

  另外我市积极探索建立少儿住院保险,解决劳务工子女的医疗保险问题,即将出台少儿住院保险制度。包括劳务工子女在内的全市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学生均纳入少儿住院保险。按照财政、企业和员工共同分担的原则筹集资金,使所有少年儿童患大病能够得到保障。届时,包括劳务工子女在内的全市100多万少年儿童可参保受益。

  劳务工可在深圳养老

  1992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新型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参保人数已达416万人,其中劳务工参保约300多万人,覆盖了我市所有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人员、农村城市化人员。

  我市积极解决劳务工参加养老保险问题,建立了制度统一好衔接、降低门槛好纳入、实账转移好接收的劳务工养老保险制度。这一制度的特点:一是制度统一好衔接。将劳务工纳入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劳务工与城镇职工按同样的比例缴费,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退休时按统一的计发办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二是降低门槛好纳入。劳务工按实际工资缴费,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即特区内810元/月,特区外700元/月,有效调动企业和劳务工参保的积极性,将更多的劳务工纳入养老保险体系,实现全覆盖。

  三是实账转移好接收。对于在我市短期就业的劳务工,离开深圳时按照国家规定办法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下一步,我市将以新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着力扩大劳务工养老保险覆盖面。

  困难失业人员享社保补贴

  我市在着力推进工伤、医疗、养老保险的同时,认真抓好失业保险工作,切实保障了广大企业员工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了国有企业改制的平稳进行,同时充分发挥失业基金推动就业的积极作用,解决员工实际困难。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59万人,11万人次领取失业保险金,15453名困难失业员工实现再就业的同时,还享受到社会保险补贴的待遇。

  管好参保人的“养命钱”

  为了确保基金安全,我市采取了多项措施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我市成立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分析报告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探索一级核算、三级管理的办法。连续两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我市还开展常规审计和多项专项检查,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余等环节进行有效监控,确保了基金安全。

  今年9月国家审计署对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充分肯定了我市的社保基金监管工作,指出我市采取了多种措施,在规范筹资机制,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加强基金的管理监督,维护基金的安全完整,保障各项社会保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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