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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到2011学年义务教育新生招生工作答疑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  www.sz160.com  2010年4月13日  来源/作者 百度

  在外地小学就读的深圳户籍学生需回深就读公办初中学校的,可在4月中旬直接向父母在深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教育科提出学位申请,填写学位申请表,并持区教育局提供的《验证通知》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交验以下证明材料:①深圳户籍户口簿;②父母在深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③适龄儿童在外地就读学校出具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学校查验后材料齐全、合格的报区教育批准予以录取。属其他特殊情况需申请我市初一学位的,可向我市居住地辖区教育局教育科咨询。

  四、怎么准备深圳户籍适龄儿童的学位申请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准备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本市户口本,儿童的出生证。

  2.居住证明材料:提交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实际住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按当地国土房产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提交《购房合同》的需同时交验购房交款收据;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租房居住的,提交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其他材料:外地小学六年级学生申请回深就读初一年级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验原件,交复印件。

  五、怎么准备非户籍人员子女的学位申请材料?

  1.户籍证明和深圳居住证。

  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按户籍地有关规定办理。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在深居住证——可与在深现居住地派出所联系办理。

  2.在深居住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按国土房产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提交《购房合同》的,需同时提交购房交款收据(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租房居住的,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就业与社保证明材料。

  ⑴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证明——可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办理:一是提交“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今年,上述两种卡、证可同时作为劳动就业和社保证明使用。

  二是提交用人单位原填报的加盖有“劳务工专用章”的《深圳市暂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三是从劳动保障网(http://www.sz12333.gov.cn)上下载获取或直接到劳动部门劳务用工手续办理服务窗口领取《深圳市暂住人员就业证明》,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劳动部门“劳务工专用章”。


相关标签:教育新生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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