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深圳焦点 | 分类信息 | 深圳装修 | 深圳厂房 | 供求信息 | 公交地图 | 旅游汽车 | 人才招聘 | 软件游戏 | 论坛交友 | 贺卡 | 军事体育 | 音乐文学 | 明星写真

深圳160 >> 深圳社保 >> 企业员工养老金待遇的构成

设深圳160为首页 | 把深圳160加入收藏夹 | 联系深圳160

企业员工养老金待遇的构成


   

  养老金待遇由两大类构成:

  1、基本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基本调节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性养老金:按员工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算。

  (2)个人帐户养老金:按员工退休时个人帐户积累额的1/120计算。

  (3)基本调节金:只计发给1992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金额为138元。

  (4)过渡性养老金:只计发给1992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

  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享受比例。

  2、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仅限本市户籍员工):地方调节金、地方过渡性调节金、补充养老保险金、过渡性补贴、其他补贴。

  (1)地方调节金:只计发给1992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且在1999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金额为162元。

  (2)地方过渡性调节金:只计发给1992年8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工作且于2007年至2011年期间退休的人员,其中2007年退休的为250元/月,自2008年起每晚1年退休的递减50元。

  (3)补充养老保险金:只计发给2001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

  (4)过渡性补贴:只计发给1994年7月前参加工作的固定职工、合同制工人,标准是按1994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给付10元计算。
相关标签:养老金


相关文章
关键词 百度 Google 搜狗 音乐 图片 说吧 新闻
广告服务---修复IE---深圳160黄页信息---深圳企业信用查询---联系我们---法律顾问
深圳汇深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2009 SZ160.COM 粤B2-2004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