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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下海人员 怎样补缴社保


   

  民生问答

  今年2月,市劳动局出台政策,解决早期离开县以上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的社保问题,涉及2.85万人。这部分人员只要在明年2月2日前申办一次性缴费,便可按规定享受养老待遇。为此,劳动部门就常见疑问一一作答:

  问:我早期离开国企后曾参加社保,现达退休年龄,需补缴多少年?

  答:1998年7月前首次参加社保,现达退休年龄,补缴后缴费年限满10年即可;1998年7月后才首次参加社保,现达退休年龄,补缴后缴费年限需满15年。

  问:我早期离开国企后曾参加社保,现还没有达退休年龄,需补缴多少年?

  答:2013年7月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1998年7月前首次参加社保,补缴后缴费年限满10年即可;1998年7月后才首次参加社保,补缴后缴费年限需满15年。2013年7月1日后(含当日)才达到退休年龄的,缴费年限需满15年才能申领养老待遇。

  问:我早期离开国企后一直没参加社保,现已达退休年龄,现需缴够多少年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答: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前提下,要缴满25年才可享受医保待遇。

  问:按此政策补缴的标准和现时职工参保的标准有何区别?

  答:按此政策补缴标准:养老保险费133.74元/月,补缴后视同为失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现时职工参保最低标准:441元/月,含养老、失业、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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