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深圳焦点 | 分类信息 | 深圳装修 | 深圳厂房 | 供求信息 | 公交地图 | 旅游汽车 | 人才招聘 | 软件游戏 | 论坛交友 | 贺卡 | 军事体育 | 音乐文学 | 明星写真

深圳160 >> 深圳社保 >> 劳动保险缴费单位参保须知

设深圳160为首页 | 把深圳160加入收藏夹 | 联系深圳160

劳动保险缴费单位参保须知


   

  如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一)、参保单位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1)单位名称(2)住所或地址(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4)单位类型(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6)主管部门(7)隶属关系(8)开户银行帐户(9)参保险种及比例

  (二)、办理变更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书;

  2、变更后的以下证件之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地驻济机构登记证》;《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副本)或司法、教育、卫生等部门发放的执业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统一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工商变更登记表、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社会保险登记证》;

  6、变更单位名称后和在职职工新签订的劳动合同;

  7、缴费区属发生变化的需提供《企业社会保险费结清情况证明》;

  8、《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三)、业务受理:

  1、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缴费辖区、隶属关系、参保险种变更在市社保办办理,其他项目的变更在缴费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2、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的内容涉及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的内容需作更改的,应当缴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

  四、缴费单位如何办理分立、合并

  (一)、两个或多个已正常缴费的单位由于一个单位注销、兼并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合并为一个缴费单位应办理缴费单位合并;一个正常缴费单位新成立一个单位或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独立缴费而分立为两个或多个缴费单位时,应办理缴费单位分立。

  (二)、办理分立、合并单位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单位已结清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证明;

  2、变更社保险登记合并(分立)申请;

  3、有关部门出具的合并或分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被合并单位的工商执照注销证明复印件(主管部门审批意见、改制批文、股东会议决定);

  4、被合并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如遗失须登报挂失声明;

  5、分立单位提供新登记必需材料,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6、未转社区的离退休人员及遗属当月《退休费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合并或分立后的《退休费申报表》;工伤一至四级人员的安置材料;

  7、退休人员转移社区证明;

  8、分立、合并的在职职工变更或新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职工名单电子文档。

  (三)、业务受理

  合并、分立统一在市社保办办理;

相关标签:劳动保险缴费须知


相关文章
关键词 百度 Google 搜狗 音乐 图片 说吧 新闻
广告服务---修复IE---深圳160黄页信息---深圳企业信用查询---联系我们---法律顾问
深圳汇深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2009 SZ160.COM 粤B2-2004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