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深圳交通 > 交通问答 > 车主问答 > 摩托车行驶证年审首页

摩托车行驶证年审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广告服务--修复IE--深圳160黄页信息--深圳企业信用查询--联系我们--法律顾问--友情链接
深圳160信息网 版权所有©2000-2009 sz160.com 粤B2-2004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