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深圳交通 > 车主服务 > 办事指南 > 机动车 > 机动车变更登记(整车变更登记)首页

机动车变更登记(整车变更登记)

    

一、办事条件:

(一)《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原件。
(二)《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原件。
(三)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四)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
(五)变更整车的,提交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六)非免检整车,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二、办事程序:

1、车主持相关资料到登机审核在用车大厅办理审批;
2、机动车进行刑侦验车;
3、车管确认车辆。
4、持相关资料到机动车注册大厅在用车业务窗口办理。

三、办事结果:机动车整车变更,重新核发行驶证。

四、服务承诺:审验科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确认机动车,机动车管理科发放待办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重新核发行驶证、登记证书。

五、收费依据:车管业务行政性收费标准

六、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渠道:市公安局:110、市交警支队:112、车管:26795666

七、询问及查询方式:电话咨询26795867或26783330或网上查询。


广告服务--修复IE--深圳160黄页信息--深圳企业信用查询--联系我们--法律顾问--友情链接
深圳160信息网 版权所有©2000-2009 sz160.com 粤B2-20040803